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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离婚之后

 发布时间:2014-10-28 15:13 浏览量: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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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上海法治报  刘 江

  笔者对市一中法院民一庭近两年审结的近140件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件进了分析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具有如下三个显著特点:

  特点一:当事人以70后为主要群体,平均婚龄为11年。从涉案当事人的年龄看,70后是当前此类案件的“主力军”,占比超四成。从男女年龄大小看,男方的平均年龄约为40岁,女方的平均年龄约为38岁,总体呈现男大女小的格局。从双方的婚龄看,婚龄最短的只有6个月,最长为13年,平均婚龄为11年,婚龄5年以上的占比过半。

  特点二:诉讼请求呈现类型化特点。实践中,要求法院分割离婚时双方未处理的财产的情况最为普遍,占比近6成。其次,登记离婚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亦不少,占比近2成。此外,还包括要求法院分割离婚时被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如存款、卖房款、股票等财产。

  特点三:案件标的金额大,且多涉及房产。从当事人要求处理的财产看,七成案件涉及房产(包括共有房产、卖房款、房屋动拆迁补偿款等)分割。从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看,逾四分之一案件的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案件的平均标的额高达120余万元。

  分析这些案件后可以发现,当代的70后们大多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在结婚十年之后,积累的家庭财富较多,而子女大多尚未成年。在上有老,下有小,有房有贷的生活压力下,往往因性格不合、婚外恋等原因导致劳燕分飞,家庭解体。夫妻各自分道扬镳之后,便开始不遗余力地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以房产为主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一方为多分财产,采取伪造变造债务、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突破道德底线约束的行为屡见不鲜。由于这些失信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导致当事人在诉讼中无所顾忌,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纠纷案件数的居高不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似乎比以往要更加脆弱。虽然诉至法院的纠纷可以通过裁判方式画上休止符,但单亲家庭的增多,损害原配偶的失信行为,以及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最后,想起电影《后会无期》 中的一句台词:“小孩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爱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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