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法院与民政部门搭建合作平台预防减少离婚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4-10-27 10:48 浏览量:745
http://www.tongliaowang.com/index/content/2014-10/20/content_484895.htm
2014年10月20日 通辽日报 吴晓园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部分离婚案件是在协议离婚后,因财产债务分割不明确或彩礼返还问题未明确处理,发生纠纷又诉至法院。针对此种情况,库伦旗法院通过与婚姻登记处进行联系,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业务交流,探索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促进纠纷及时化解的新举措,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节约司法资源。
建立协调机制。双方定期开展互访,法院对受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整理出共性,向婚姻登记处进行反馈并提出建议,尤其对离婚协议书制作进行指导,尽量明确财产债务的数额及分割以及是否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及处理方法等。
建立培训机制。法院经常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并组织婚姻登记人员旁听婚姻案件审理,以便审查离婚协议书时能更细致,避免离婚后再次发生财产纠纷。
建立查询机制。双方将依法配合提供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相关证明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等。
建立普法宣传机制。将婚姻登记窗口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在窗口摆放诉讼指南等普法宣传资料,供当事人取阅。
(王芳美 吕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