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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建家事审判法庭

 发布时间:2014-10-11 15:26 浏览量: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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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8  中国妇女报  吴军华

提及法庭,总给人以庄严、肃穆、紧张的感觉。然而,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有一个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成立的“三室一厅”温馨家事法庭,营造了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三室一厅”分别为作为开放式等候区的暖色调会客厅,充满童趣的亲子陪护室,挂着“举案齐眉”“琴瑟和谐”等书法作品、用藤制屏风隔出心理辅导空间的调解室,以及基本保留原有法庭设置,在墙壁悬挂“家和万事兴”书法作品,更突出家事审判刚性与柔性结合的审判法庭。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现场推进会在海沧区人民法院举行,推广海沧区人民法院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做法。

据了解,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选任经验丰富、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优秀法官担任家事法庭庭长,法官与书记员均为女性,而且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背景。该院家事法庭将案件审判与区域特点、乡情民俗等有机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良性互动,建立家事调查员机制、心理干预疏导机制、反家暴特殊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外地户籍未成年犯监管机制。

截至20147月,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共收案件226件,其中民事案件203件(含涉台2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民事案件总调撤率为63.06%,涉台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3.33%,无一改判发回,无一信访投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表示,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在妇女儿童案件审判工作中走出了一条新路,使司法既严肃又充满温情,对维护新时期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定位,加强与法院系统的协作,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指出,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做法与今年福建省妇联提出的“家庭建设年”工作部署高度契合,希望该院家事法庭注重情、理、法相结合的做法能顺利推广,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家庭法治风尚,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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