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常德法院:丈夫告妻上法庭婚内索讨孝心钱
2014年2月18日 四川法制报 若星
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
结婚了,感情上连在一起,经济上也捆在了一起。这钱怎么花?小两口意见一致,那好办,可如果出现分歧,一方捂紧钱袋子,又当咋办呢?
湖南小伙子何亮就碰上了这样的烦心事。他欲送患结核病的母亲住院治疗,牢牢掌控经济大权的妻子王若却不理会,给出在家吃药休息的保守治疗方案。听谁的?丈夫和妻子,谁也说服不了谁。
无奈之下,何亮把妻子告上法庭,索讨孝心钱。他能打赢官司吗?
女主内围城之内妻子作主
2008年元旦,在湖南常德一家宾馆,一场盛大的婚宴正在隆重举行,新郎何亮和新娘王若幸福地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恋爱时讲的是浪漫,结婚后过的是日子。过日子有过日子的规矩,领结婚证的时候,王若就定好了这个规矩:丈夫是户主,在户口本坐头把交椅;她掌管经济大权,丈夫的收入全部上交,由她统一支配。
何亮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端的不是“铁饭碗”,不过,公司效益不错,挣的并不比端“铁饭碗”的妻子少。他自觉地遵守着妻子定下的规矩,工资存折交由妻子保管,平时发的补助,过年发的奖金,也一分不落地全部上交。
小两口幸福地过着小日子,可婚姻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婆媳关系让无数人头痛不已,王若与婆婆也不例外。何亮的父亲何金国、母亲赵红梅,年近六旬,他们都不曾有固定的工作,便也没有退休工资,但他们还是拿出半生的积蓄,为儿子的婚房出了首付。
2008年底,儿媳生下一个胖小子,小名“胖胖”。这个家庭再次洋溢在幸福中,想不到的是,婆媳纷争从此拉开序幕。
当了奶奶,赵红梅没等儿子儿媳开口,主动搬到了儿子家,伺候月子里的儿媳和襁褓中的孙儿。婆婆一片好心,王若却不领情。原来,怀孕待产的时候,王若跟丈夫商量,月子里要请个“月嫂”,接受专业的护理,还能从“月嫂”那里学到一些科学的育儿方法。何亮却说妈妈已经做好了准备,难不成请个“月嫂”,把妈妈晾在一边,要她照顾妈妈的感受。丈夫这么一讲,王若不再坚持,可婆婆进驻之后,她后悔了。
“妈,您怎么这样喂呀?”孩子出生后,王若奶水不足,需要补充奶粉,这事儿自然由赵红梅来做。赵红梅把奶粉冲好后,一只手抱着胖胖,一只手拿着奶瓶,用口在奶嘴上轻轻地吮吸了一下,觉得温度适中,才把奶嘴塞到胖胖口中。“这样多不卫生”,王若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忍不住对着婆婆责怪道。
围绕着孩子的抚育,婆媳间的第一次交锋悄然而过,可这只是个开始。对抚育孙儿,赵红梅是老一套,几十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怎么就不行了呢?这不,给孙儿喂米糊,赵红梅的方式依然很传统:用开水把米粉调成糊状后,赵红梅舀起一调羹,用嘴巴吹了吹热气,又用舌头轻轻地舔了舔,感觉不烫了,才把米糊送到孙儿口中。这一幕被密切关注着婆婆的王若看在眼中,直接冲过去把婆婆手中的碗夺了下来。赵红梅脸面挂不住,把孙儿往儿媳的怀中一丢,干脆走出了家门。
与儿媳两次冲突之后,赵红梅作出了些许改变,可离儿媳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为着如何抚育孩子,婆媳俩仍然争吵不断。可王若每天要上班,何亮更抽不开身,尽管婆媳矛盾尖锐,胖胖还是只能由赵红梅来带。争来吵去,本就不深厚的婆媳感情荡然无存……
娘生病妻子却捂紧钱袋子
转眼到了2011年9月,胖胖快3岁了,虽然年龄小了点,王若还是坚持把儿子送到小区内一家幼儿园。
本来,这接送孩子的事,完全可交由赵红梅全权负责,可王若执意不同意,还特意向幼儿园老师交代,除了她和何亮,任何人都不能从幼儿园接走胖胖。
赵红梅不明就理,看着幼儿园放学了,就去接孙子。胖胖“奶奶、奶奶”地叫个不停,可幼儿园老师就是不同意。一而再,再而三地吃了闭门羹,赵红梅终于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孙儿上幼儿园了,她光荣地下岗了。被剥夺带养孙儿的权利,这是儿媳妇变相地下了“逐客令”啊,想来多少有些辛酸。2011年9月底,赵红梅找一个机会向儿子、儿媳道别,结束了2年多带养孙子的生活。
2013年9月,赵红梅身体不适,咳嗽连连,一检查,是患了结核病。虽然这病早已不是什么绝症,不过,治疗却也十分麻烦,根据医生的建议,赵红梅住进了医院。
住院最需要的是钱。为母亲治病,何亮义不容辞,可家里的钱全部在妻子手上,这事儿还得回家请示。何亮和王若的收入不低,王若虽然节俭却不吝啬,治病的钱又花得理所当然,何亮觉得,通情达理的妻子自然会应允。“王若,妈生病了,患的是结核病,需要住院治疗,更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爸、妈没有什么积蓄,这医药费得由我们承担,我想先拿一笔钱,帮妈交医疗费。”赵红梅住院的次日,何亮找到妻子商量。“要多少钱?”王若问。“先拿2万元。”何亮答道。“我看先出5000元,还需要的话,到时候再说。”2万元的请求没有照准,不过,妻子的话合情合理,何亮只能同意。
5000元不能支撑多长时间,一个星期后,医院的催款通知到了,何亮再次向妻子请求拨款。不料,这一次妻子却不爽快。“妈的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吗?我觉得,买些药在家休养就可以了。刘大妈,你认识的,年纪与妈差不多,病情也与妈差不多,就是在家吃药休养,也没什么事情啊。如果按你说的住院治疗,我可不花这冤枉钱。”王若拒绝的同时,提出了建议。
家里有40万元存款,何亮是知道的,母亲住院治疗,对家庭经济也不会“伤筋动骨”,可一向识大体的妻子怎么就死死地捂紧钱袋子。存折在王若手里,密码由王若掌握,夫妻俩的争执,王若牢牢地掌握着主动权。
上法庭婚内请求分割财产
碰了一鼻子灰,何亮并不甘心,让母亲继续住院,得到最好的治疗,是他的不变方针。家里的钱一时拿不出来,他找亲戚朋友借了一笔,暂时解了燃眉之急。借钱只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要用家里的钱解决问题。
何亮想到了法律,在找律师咨询后,于2013年9月向常德某法院提起婚内分割财产诉讼。何亮诉称,其母亲赵红梅因患结核病需要住院治疗,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他也有能力为母亲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他自与王若结婚后,所有收入均交由妻子掌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现在因财产为妻子实际掌控,与妻子又不能协商一致,他的处理权名存实亡,因此,请求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用于支付母亲的治疗费用。
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立即组织何亮与王若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却都不肯改变主意。调解搁浅,治疗却不等人,为了早日拿到钱,何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认为,何亮起诉的案由虽然是婚内财产分割,但目的是为了筹集母亲的医疗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追索医疗费用可以先予执行的规定,对其先予执行申请予以准许,并划拨王若名下的存款2万元给何亮,保证赵红梅得到及时治疗资金。
王若做梦也想不到,会以这种方式与丈夫对簿公堂。对于丈夫的诉求,她咬定一句话,不同意。婆婆的病,她不是不同意治,可治疗有方式的选择,在家里吃药休息,有情况再到医院诊治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一定要住院进行过度治疗?
王若坚持感情不分家,钱财就不分家;何亮则要求,感情是感情,钱财是钱财,二者可以分开,换一种说法,经济上可以强制实行“AA制”。“AA制”是夫妻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通俗说法,一般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何亮请求强制分割夫妻财产,强制实行“AA制”,法律会不会亮“绿灯”呢?
2013年12月初,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红梅生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当尊重医生的建议,王若提出让婆婆在家吃药休养,于情于理都不应认同。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何亮对母亲的赡养义不容辞,应让母亲老有所医,为缺乏能力的母亲承担医疗费。何亮与王若婚后存款40万元系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情况下应协商一致方能对大额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又坚持要求提取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份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不被允许,不过,特殊情形下有例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正是特殊情形之一。本案中何亮与王若之间,正是这样的情形,因而,对于何亮的诉求应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王若支付现金10万元给何亮,用于何亮母亲结核病的住院治疗。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