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重庆涪陵:四个到位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09 18:06 浏览量:623

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103142&ctype=4

2014129   中国妇女报  许真学

“妇联不仅要运用自身优势做好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还要借力使力,运用司法力量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中,不能忽视对孩子的保护。” 123日,涪陵区妇联主席王海燕告诉记者,重庆市涪陵区自去年10月正式成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区妇联同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共同完善了婚姻家庭调解机制,“涪陵区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制度保障、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维权渠道已到位。”

据悉,涪陵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确定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调解反馈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涪陵区妇联聘请了基层妇女、法律工作者、公安干警等共144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覆盖范围广,知识层次多样,最大范围地调动了全区调解工作人才资源,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在重庆,涪陵区是首批启动建设妇女儿童之家的区县之一,区委区政府也专门划拨了资金用于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区妇联设立专用调解室和心理咨询室。”王海燕说,调解室集 “普法宣传”“信访接待”“婚姻家庭矛盾调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儿童关爱”为一体,具有综合性维权服务功能。调解工作从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上都进行了细化,配有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可以说是高起点,高标准。

依托妇女之家和司法所,涪陵区形成三级调解机制,目前全区2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发展村、社区妇女维权队伍为重点,聘请村(社)妇代会主任为调解员,推进村(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信息员建设,达到婚姻家庭纠纷村(社)主要解决、乡镇街道协助解决、区妇联重点解决的婚姻家庭纠纷三级联动调解局面,畅通了基层妇女维权渠道。

“家庭矛盾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王海燕说,因此,区妇联还充分发挥家教流动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开展“推进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监护责任教育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加强司法、法院、公安联动配合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区调解员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的业务水平。”王海燕说。(本报记者 许真学)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