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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四个到位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09 18:06 浏览量: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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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9   中国妇女报  许真学

“妇联不仅要运用自身优势做好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还要借力使力,运用司法力量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中,不能忽视对孩子的保护。” 123日,涪陵区妇联主席王海燕告诉记者,重庆市涪陵区自去年10月正式成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区妇联同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共同完善了婚姻家庭调解机制,“涪陵区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制度保障、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维权渠道已到位。”

据悉,涪陵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确定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调解反馈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涪陵区妇联聘请了基层妇女、法律工作者、公安干警等共144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覆盖范围广,知识层次多样,最大范围地调动了全区调解工作人才资源,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在重庆,涪陵区是首批启动建设妇女儿童之家的区县之一,区委区政府也专门划拨了资金用于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区妇联设立专用调解室和心理咨询室。”王海燕说,调解室集 “普法宣传”“信访接待”“婚姻家庭矛盾调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儿童关爱”为一体,具有综合性维权服务功能。调解工作从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上都进行了细化,配有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可以说是高起点,高标准。

依托妇女之家和司法所,涪陵区形成三级调解机制,目前全区2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发展村、社区妇女维权队伍为重点,聘请村(社)妇代会主任为调解员,推进村(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信息员建设,达到婚姻家庭纠纷村(社)主要解决、乡镇街道协助解决、区妇联重点解决的婚姻家庭纠纷三级联动调解局面,畅通了基层妇女维权渠道。

“家庭矛盾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王海燕说,因此,区妇联还充分发挥家教流动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开展“推进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监护责任教育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加强司法、法院、公安联动配合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区调解员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的业务水平。”王海燕说。(本报记者 许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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