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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市推广反家暴告诫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07 18:02 浏览量: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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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1-05      中国妇女报  
 

本报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1月3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召开的反家暴推进会上获悉,从当天起,之前在该市部分派出所试点的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将在全市推开,今后,打老婆、打小孩、打父母,都可能收到警察下发的告诫书。

据全国妇联的抽样调查显示,全国2.7亿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在南京,去年500多例接访中,涉及婚姻家庭的达到75%以上,而这其中的“大头”又是家庭暴力。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司军介绍,近几年每年涉及家暴的接警在3000起左右,“隐性家暴”可能更多,这当中还有不少家暴发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

据悉,2012年年底以来,南京市公安局、市妇联开始在江宁区东山街道试点家暴法律告诫制度,在对施暴者下发告诫书的同时,还会对受害者下发劝导信。2013年7月开始,市公安局在12家属地分局各选取1家重点派出所进行试点。

推进会上,南京市妇联给12家先期试点的派出所颁发了“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铜牌。去年7月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联合妇联组织共发放家暴告诫书175份,发给家暴受害者两万余封信,没有一起发生二次暴力。

今年开始,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决定把家暴告诫制度在全市推开。民警下发告诫书的同时,还要当面进行教育。如果施暴者逃避告诫,民警可采取邮寄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发放告诫书后,施暴人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不同意调解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及家庭暴力的重大案件,市妇联将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时进行信息通报和情况研判,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社会救助等。

 
发布时间: 201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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