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六旬妇遭家暴 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因长期遭家暴“一见到丈夫就哆嗦”;法院判决离婚,并签发北京农村首例

 发布时间:2014-01-02 10:58 浏览量:633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3-12/31/content_487545.htm?div=-1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昨日,寄住亲戚家中的崔女士讲述长期遭受家暴的经历,当天,法院判其离婚,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年过六旬的崔女士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甚至“一见到丈夫就哆嗦”,无奈下向法院申请离婚并要求法院保护自己不再挨打。昨日下午,顺义法院开庭宣判,认定了家暴行为,判决离婚并签发人身保护安全裁定,要求男方不再骚扰前妻。

  据悉,这是北京农村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男方曾写保证书“不再打”

  家住顺义南彩镇的61岁崔女士,在1976年与王先生结婚,她称,过去近20年中,屡遭比自己小一岁的丈夫家暴。第一次家暴发生在40多岁,是被他拿绳子勒。之后,丈夫便会找茬打她,因为挨打找过大队好几次。

  今年4月,难以忍受暴力,她决定起诉离婚。虽然5月7日,王先生当庭写下不再打崔女士的保证书,以求得她的原谅。但不久后,丈夫又持续家暴。在发现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崔女士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细分家产。并要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安全裁定,寻得法律保护。

  庭审中,提到家暴细节,崔女士痛哭不止。她说,最近一次是在6月,两人一块干活,丈夫认为她监视自己,直接拿手捶她的头。“挨完打后我就跑了,他骑着电动车追我,还要打。”崔女士说,还有一次,因女儿带男友回家惹丈夫不高兴,直接拿一壶开水浇到崔女士大腿上。“我现在一看见他就开始哆嗦,我不想再挨打了!”

  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半年

  “确实打过,脑袋一热就打了。”对于妻子的指控,王先生称并非每次都打。他同意离婚,但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

  庭审中,针对王先生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崔女士提交王先生5月7日书写的保证书和自己在医院的就诊单据,用以证明王先生对其的家庭暴力行为。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认定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家暴,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随后,顺义法院发出北京农村首例人身保护令,要求二人离婚后半年中,王先生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崔女士,如违反则将视情节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责。法官称,保护令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后崔女士受伤害,就属于治安案件,要报警寻求帮助。

  “都是钱闹的。父亲是一个一毛钱都要存起来的人,而母亲是一个有一分钱也得花掉的人。”庭审后,亲自看着父母离婚的儿子小王开始哽咽。他说,父亲节俭且脾气暴躁,母亲又不会持家还听信谣言,如果夫妻双方能有一方体谅,也不会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 追访

  “离婚案四分之一涉家暴”

  审理此案的顺义法院李遂法庭法官褚征介绍,顺义法院经调研发现,每四起起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中,至少有一起当事人宣称受到家暴,而农村更是“家暴重灾区”。

  “好多人认为打媳妇正常。我接触过一个案子,丈夫居然当着我的面打老婆。”褚征说,为避免家暴现象发生,去年7月,顺义法院被定为“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可以对遭遇家暴的申请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等行为。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但家庭暴力面临举证难题。

  褚征介绍,因家暴多发生在相对封闭场所,被伤害的一方报警后,除了看病记录,很少做相应的警方笔录,难证伤情是否系家暴造成。试点后,只要被家暴一方出具医院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身体存在外伤,也报警了,指出伤由配偶造成,则举证责任倒置。实施家暴的一方无法“自证清白”,则可被认定构成家暴。

  褚征说,试点目前暂时只针对夫妻间的家庭暴力,今后会根据实践情况,出台针对子女、父母的人身保护裁定。

  ■ 背景

  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提出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一新的民事司法强制措施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即俗称的“人身保护令”。它将以往离婚案件仅对加害人的财产性惩罚措施,转变为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面保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出现在申请人住所、工作单位200米范围内;禁止被申请人处分财产等。

  ■ 对话

  “我忍了37年,心寒透了!”

  自今年4月从家逃出,至今,崔女士断断续续在娘家住了半年多。

  这个61岁的农妇看上去比站一旁的胞姐老了10岁,她左手捂着后腰,一寸寸挪动不灵便的双腿,她顾不上擦满脸的泪,执意要跟围观者还原她给丈夫跪下的场景,“我就这么跪着求他,我说别再打我了,我们都60多岁了。”

  从24岁结婚那年开始,她说自己在丈夫的拳脚下没过过好日子,“今年5月我起诉离婚,在法院调解时,他当庭写了保证书不再打我,可到了9月,他又差点把我打死。我不再相信他,心寒了。”

  家暴

  新京报:这些年挨了多少打?

  崔女士:不知道。只要他脾气上来,我随时会挨打,他不当着孩子和别人的面打,我俩单独在时,他往死里打。

  新京报:挨打都什么原因?

  崔女士:有一次,我一整年喂出两头肥猪,卖了钱,我一分没见着,他都拿走了,他个子高,把钱放在房梁上,过几天他一摸找不着了,就说钱被我偷回娘家了,拿绳子勒着我脖子,绕了4圈,然后用膝盖顶着我肚子,逼问钱哪去了。

  最后,周围的人看我要被折磨死了,就拿着凳子去房梁上摸,一摸,钱还在那,可能是他放钱时推得有些深。亏得这钱没被耗子吃了,要不然我就活不了了。

  新京报:今年挨过几次打?

  崔女士:今年4月,他差点把我打死,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了娘家。我跟我娘家人说,你们要不留下我,我就直接跑路上撞车去。

  我告他离婚,他不同意,写了保证书不打我,还说把钱都交给我。我心想这回终于不再挨打,可9月,他又打我,扇了我六七个耳光,还拿拳头死命捶我的头,现在还疼得厉害。

  离婚

  新京报:你知道家庭暴力这个词吗?

  崔女士:没听说过。夫妻吵嘴打架也正常,可没有像我这样的。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多年才起诉离婚?

  崔女士:我总想,人就这么一辈子,糊糊涂涂就过去了。离婚说出去不好听,毕竟家丑不可外扬,亲戚邻居刚开始也是这么劝我的,我想想,算了,挨着吧。

  新京报:怎么下了决心离婚?

  崔女士:我闺女嫁出去好些年了,她对我说,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问我,要是实在过不下去,就离婚算了。这事被他知道了,跑到我闺女家去闹,说我闺女撺掇我离婚是为了图娘家的财产。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到今年他打我打得更狠,邻居说,怎么到了60多岁了,你还在挨打?最后被打这次,弄得我看见丈夫就哆嗦,我不能再在家呆着,我要离婚,我忍了37年了,我不想破了这个家,可真没办法了!

  保护令

  新京报:你自己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崔女士:我不知道,亲戚朋友帮我找人写的起诉离婚材料,我不知道什么保护令,我就觉着,离他远远的,不再挨打就行。

  新京报:你觉得离婚和保护令能保护你吗?

  崔女士:不知道啊,我得让他找不着我,法院判了,家里的几间房子归我,也不让他再打我,可谁知道这管不管用,以前我们大队也调解过,也报过警,可到最后还是没起色,我还是照样挨打。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崔女士:(叹气)我们虽是介绍结的婚,可哪对夫妻过了几十年能没点感情?可我这没有。反正我不能再回家,不能再跟他一个院子住着,能在娘家住就住,可娘家这也是各有各的不方便,不能住了,我就出去租房。

  人家都说,老来伴,老来伴,我不知道以后该咋办,亲戚劝我,也许离了婚,双方都静静,没准就想开了,又能过到一块了。我不抱希望,他这样,我怎么跟他老来伴?心寒透了。 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