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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妇遭家暴 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因长期遭家暴“一见到丈夫就哆嗦”;法院判决离婚,并签发北京农村首例

 发布时间:2014-01-02 10:58 浏览量: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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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昨日,寄住亲戚家中的崔女士讲述长期遭受家暴的经历,当天,法院判其离婚,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年过六旬的崔女士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甚至“一见到丈夫就哆嗦”,无奈下向法院申请离婚并要求法院保护自己不再挨打。昨日下午,顺义法院开庭宣判,认定了家暴行为,判决离婚并签发人身保护安全裁定,要求男方不再骚扰前妻。

  据悉,这是北京农村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男方曾写保证书“不再打”

  家住顺义南彩镇的61岁崔女士,在1976年与王先生结婚,她称,过去近20年中,屡遭比自己小一岁的丈夫家暴。第一次家暴发生在40多岁,是被他拿绳子勒。之后,丈夫便会找茬打她,因为挨打找过大队好几次。

  今年4月,难以忍受暴力,她决定起诉离婚。虽然5月7日,王先生当庭写下不再打崔女士的保证书,以求得她的原谅。但不久后,丈夫又持续家暴。在发现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崔女士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细分家产。并要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安全裁定,寻得法律保护。

  庭审中,提到家暴细节,崔女士痛哭不止。她说,最近一次是在6月,两人一块干活,丈夫认为她监视自己,直接拿手捶她的头。“挨完打后我就跑了,他骑着电动车追我,还要打。”崔女士说,还有一次,因女儿带男友回家惹丈夫不高兴,直接拿一壶开水浇到崔女士大腿上。“我现在一看见他就开始哆嗦,我不想再挨打了!”

  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半年

  “确实打过,脑袋一热就打了。”对于妻子的指控,王先生称并非每次都打。他同意离婚,但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

  庭审中,针对王先生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崔女士提交王先生5月7日书写的保证书和自己在医院的就诊单据,用以证明王先生对其的家庭暴力行为。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认定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家暴,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随后,顺义法院发出北京农村首例人身保护令,要求二人离婚后半年中,王先生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崔女士,如违反则将视情节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责。法官称,保护令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后崔女士受伤害,就属于治安案件,要报警寻求帮助。

  “都是钱闹的。父亲是一个一毛钱都要存起来的人,而母亲是一个有一分钱也得花掉的人。”庭审后,亲自看着父母离婚的儿子小王开始哽咽。他说,父亲节俭且脾气暴躁,母亲又不会持家还听信谣言,如果夫妻双方能有一方体谅,也不会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 追访

  “离婚案四分之一涉家暴”

  审理此案的顺义法院李遂法庭法官褚征介绍,顺义法院经调研发现,每四起起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中,至少有一起当事人宣称受到家暴,而农村更是“家暴重灾区”。

  “好多人认为打媳妇正常。我接触过一个案子,丈夫居然当着我的面打老婆。”褚征说,为避免家暴现象发生,去年7月,顺义法院被定为“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可以对遭遇家暴的申请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等行为。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但家庭暴力面临举证难题。

  褚征介绍,因家暴多发生在相对封闭场所,被伤害的一方报警后,除了看病记录,很少做相应的警方笔录,难证伤情是否系家暴造成。试点后,只要被家暴一方出具医院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身体存在外伤,也报警了,指出伤由配偶造成,则举证责任倒置。实施家暴的一方无法“自证清白”,则可被认定构成家暴。

  褚征说,试点目前暂时只针对夫妻间的家庭暴力,今后会根据实践情况,出台针对子女、父母的人身保护裁定。

  ■ 背景

  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提出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一新的民事司法强制措施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即俗称的“人身保护令”。它将以往离婚案件仅对加害人的财产性惩罚措施,转变为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面保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出现在申请人住所、工作单位200米范围内;禁止被申请人处分财产等。

  ■ 对话

  “我忍了37年,心寒透了!”

  自今年4月从家逃出,至今,崔女士断断续续在娘家住了半年多。

  这个61岁的农妇看上去比站一旁的胞姐老了10岁,她左手捂着后腰,一寸寸挪动不灵便的双腿,她顾不上擦满脸的泪,执意要跟围观者还原她给丈夫跪下的场景,“我就这么跪着求他,我说别再打我了,我们都60多岁了。”

  从24岁结婚那年开始,她说自己在丈夫的拳脚下没过过好日子,“今年5月我起诉离婚,在法院调解时,他当庭写了保证书不再打我,可到了9月,他又差点把我打死。我不再相信他,心寒了。”

  家暴

  新京报:这些年挨了多少打?

  崔女士:不知道。只要他脾气上来,我随时会挨打,他不当着孩子和别人的面打,我俩单独在时,他往死里打。

  新京报:挨打都什么原因?

  崔女士:有一次,我一整年喂出两头肥猪,卖了钱,我一分没见着,他都拿走了,他个子高,把钱放在房梁上,过几天他一摸找不着了,就说钱被我偷回娘家了,拿绳子勒着我脖子,绕了4圈,然后用膝盖顶着我肚子,逼问钱哪去了。

  最后,周围的人看我要被折磨死了,就拿着凳子去房梁上摸,一摸,钱还在那,可能是他放钱时推得有些深。亏得这钱没被耗子吃了,要不然我就活不了了。

  新京报:今年挨过几次打?

  崔女士:今年4月,他差点把我打死,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回了娘家。我跟我娘家人说,你们要不留下我,我就直接跑路上撞车去。

  我告他离婚,他不同意,写了保证书不打我,还说把钱都交给我。我心想这回终于不再挨打,可9月,他又打我,扇了我六七个耳光,还拿拳头死命捶我的头,现在还疼得厉害。

  离婚

  新京报:你知道家庭暴力这个词吗?

  崔女士:没听说过。夫妻吵嘴打架也正常,可没有像我这样的。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多年才起诉离婚?

  崔女士:我总想,人就这么一辈子,糊糊涂涂就过去了。离婚说出去不好听,毕竟家丑不可外扬,亲戚邻居刚开始也是这么劝我的,我想想,算了,挨着吧。

  新京报:怎么下了决心离婚?

  崔女士:我闺女嫁出去好些年了,她对我说,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问我,要是实在过不下去,就离婚算了。这事被他知道了,跑到我闺女家去闹,说我闺女撺掇我离婚是为了图娘家的财产。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到今年他打我打得更狠,邻居说,怎么到了60多岁了,你还在挨打?最后被打这次,弄得我看见丈夫就哆嗦,我不能再在家呆着,我要离婚,我忍了37年了,我不想破了这个家,可真没办法了!

  保护令

  新京报:你自己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崔女士:我不知道,亲戚朋友帮我找人写的起诉离婚材料,我不知道什么保护令,我就觉着,离他远远的,不再挨打就行。

  新京报:你觉得离婚和保护令能保护你吗?

  崔女士:不知道啊,我得让他找不着我,法院判了,家里的几间房子归我,也不让他再打我,可谁知道这管不管用,以前我们大队也调解过,也报过警,可到最后还是没起色,我还是照样挨打。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崔女士:(叹气)我们虽是介绍结的婚,可哪对夫妻过了几十年能没点感情?可我这没有。反正我不能再回家,不能再跟他一个院子住着,能在娘家住就住,可娘家这也是各有各的不方便,不能住了,我就出去租房。

  人家都说,老来伴,老来伴,我不知道以后该咋办,亲戚劝我,也许离了婚,双方都静静,没准就想开了,又能过到一块了。我不抱希望,他这样,我怎么跟他老来伴?心寒透了。 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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