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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用空签名造假案为当事人代理其他案件时获得签名被法院罚款一万元

 发布时间:2013-12-23 10:05 浏览量:897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2/19/content_49841.htm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雅)本应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却借办案之机,骗取当事人空白纸上签名,伪造成欠条和委托代理书,炮制出了一起虚假借款案。昨天上午,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律师邓某被法院处以1万元罚款。

    欠款案存众多疑点
  今年10月8日,门头沟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吴某称,其于2010年借给王某房屋翻修款15万元。王某答应在今年8月底先还1万元,年底前还清。吴某称王某未履行协议,故起诉要求法院判定王某立即给付1万元,并出具了王某手书的欠条。

    案件受理之初,主审法官通知原被告来院谈话,“被告”王某只是由其代理律师邓某出面告知,“无能力还款,也不同意调解。”

    法官感到很奇怪,15万欠款目前只需还款1万元,普通家庭也应有偿还能力。而“被告”更表现得极其“强硬”,没钱还不同意调解。另外,原被告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地址一致。

    “被告”称不知欠款

    基于以上种种疑点,又向邓某律师送达了一张谈话传票,并要求王某本人来院谈话。王某称,他根本不认识“原告”吴某,双方也从未发生过债务,欠条一事则更不知情,而且也没有委托过邓某律师代理此案,委托书签字也不是本人所签。

    王某说,邓某律师正为他代理一起房产纠纷案,自己曾被要求在多张空白A4纸右下角签字,律师称这些都是授权委托书,提前签字是为了方便。

    王某说,他给邓某律师打电话询问,被告知这是为王某的房产纠纷案“做点事”是为了自己好,不让过问,都听他的。

    律师承认伪造案件

    法官通过与律师邓某的助理隆某谈话得知,隆某在邓某的授意下,要求吴某去法院立案,并告知吴某立案的材料和流程等。

    11月11日,承办法官与邓某进行了谈话。邓某律师承认了其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邓某律师说,自己曾授意助理隆某找到吴某,持他伪造的欠条,以虚构的借贷关系到法院立案起诉王某。欠条中“王某”的名字都是邓某比照之前王某的签字描写的。

    ■处理

    法院处罚当事律师一万元

    昨天,门头沟法院对律师邓某作出《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邓某作为职业律师,伪造重要证据,虚构案情,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决定对邓某罚款一万元。据了解,法院还将向邓某所在律所、区县司法局及律协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部门加强管理。

    另外,法院还当庭对邓某进行了训诫,邓某也承认造假。

    律协称将按行业规范处分

    北京律协宣传联络部主任杨孟涛表示,目前律协尚未了解此事,待法院方面的详细案情反馈到律协,律协将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将按照行业规范中的纪律处分规则对该律师进行查处。

    ■说法

    造假律师辩称当事人知情

    昨天,记者试图追问他为何这样做,邓某未予回答匆匆离去。

    但是在邓某手书的检讨信中,他辩解称,其代理王某等另一起纠纷案判决中,未涉及具体份额。为了帮王某争取更多利益,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才炮制了这起假欠款案。

    邓某在信中表示,作为一名律师,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没有依据事实和法律办事。和当事人合伙欺骗法官,实为不该,当初也是一时冲动,只是一心想把每个案子都搞好,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着想,但却没有能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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