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房产“被理财”反欠147万元疑云浦东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12-11 10:20 浏览量:426
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3-12/10/content_16280.htm
2013年12月10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2013年12月10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韩文萍
儿子虽长相一般,却娶回一个做财务的美女老婆; 一年后,美女老婆又为这个四代单传的家庭生下一个儿子。这样的媳妇除了被老公当作心肝宝贝外,公婆也宠得不得了。按照公婆的说法,家中的“财政大权”全部交由她来打理,而她大刀阔斧地卖掉婆家两套房子又买进一套房子,在她计划买卖婆家最后一套房产时,却与公婆发生纠纷,并反告公婆欠她147万元!
到底是谁欠谁的钱,这个家庭矛盾剪不断理还乱。最终,都抱有怨气的双方对簿公堂,让法官来判断双方的是是非非。近日,记者来到浦东新区法院金桥法庭,旁听了这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公婆财产让媳妇来打理?
原告顾霞和被告卢非原系婆媳关系,卢非与顾霞的儿子吴军于2007年结婚,2008年育有一子。因卢非精通金融和财务知识,所以全家奉她为财神,将全部家产交由她打理。
根据顾霞的说法,早在1999年,顾霞夫妻就为还在读中学的儿子吴军在浦东浦建路买了一套130多平米的房子,该房产登记在吴军一人名下。2009年,卢非建议卖掉这套房子,到浦东成山路置换一套160多平米的房子。
顾霞夫妻同意了卢非的建议,以215万元卖出浦建路上的房子,并以312万元买入成山路房子,其中成山路这套房子的首付款164万元是浦建路房子卖房所得,另外贷款148万元。这套房子登记在顾霞的丈夫,也就是卢非的公公和卢非名下,房贷主要用吴军的工资收入还。
据顾霞回忆,去年,顾霞一家三口又在卢非的建议下将华绣路一套70多平米的动迁房出售,并将售房所得182万元中的157万元交由卢非理财。
今年,卢非又建议将刚购入不久的成山路房产和原单独登记在公公名下另一套华绣路房子一起卖掉,去买一幢别墅。因为这是老人名下唯一一套房子了,所以公公不愿出售,为此引发公婆和卢非之间的不快。
今年,感觉苗头不对的顾霞开始向卢非索要理财收入,卢非表示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无法兑现收入,顾霞表示认同。然而在约定期限之后,卢非仍不愿兑现理财收入,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今年5月,卢非在和丈夫吴军发生争执后以外出旅游为名离家出走。之后在吴军的反复哀求下,卢非仍不愿回家,并在网聊中非常坚决地表示要和吴军离婚。吴军在送出999朵玫瑰花后,依然唤不回卢非的心。
这期间,顾霞开始向法院起诉卢非,要求卢非归还理财本金157万元及理财收入5万余元。没想到,卢非在法庭上坚决否认收受过顾霞理财本金,更不承认有理财收入一说。
涉案财产媳妇有没有份?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卢非的代理律师反复强调,顾霞混淆了一个概念,即将她儿子吴军的财产和收入视为他们老夫妻的收入,而将媳妇卢非排斥在外,这种观点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
该律师强调,购买成山路房子的首付款为吴军卖掉浦建路房子的钱,属于吴军的钱财,也即吴军和卢非的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成山路房子的还贷也是用吴军的工资卡在还,也即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公公只是在购房之初出了9万多元公积金,所以对于成山路房子而言,公婆只出了9万元就在产证上占了一半产权,折合购房价,欠他们小夫妻147万元是合理的。
顾霞认为,这套房子首付款和还贷都是他儿子吴军在出资的,所以房子是“他们”的,媳妇卢非没有份。
顾霞律师强调,卢非丈夫吴军原先拥有的浦建路房产系父母婚前赠与,且属全额付款,该物权所有权是受法律关系保护的,不应随婚姻关系变迁发生变化,所以成山路房子的首付款仍应理解为顾霞夫妻对儿子吴军的赠与; 吴军为了表达对妻子卢非的爱意,将本应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赠与了卢非,所以在成山路房屋产证上写了卢非的名字而非自己的名字。如今,受赠人卢非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赠予人吴军父母的利益,所以吴军要求撤回对卢非的赠予,将卢非的名字从成山路房产中拿掉。
神秘记账本可否作证据?
关于顾霞所称的曾将华绣路卖房所得157万元钱交由卢非理财之事,卢非断然否定,声称她与顾霞婆媳关系一般,没理由为其理财,她只是在顾霞今年3月自行购买的一个理财产品时随便给出一点意见。她还由此声称,婆婆顾霞既然自己会购买理财产品,为何要将大笔现金交由自己打理?
有鉴于此,顾霞担心儿媳卢非会卷走她的理财款,已于今年9月向法院申请封存了卢非的117万元存款。
卢非对顾霞的行为非常不满,当日带领他人到顾霞家“评理”,并试图拿走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本记账本,但未果。之后,该记账本被顾霞找到。
这个笔记本显然应是卢非在吴家掌管财政大权时的记账本,其中非常详尽地记载了吴家在买卖三套房产过程中各笔资金的流向,包括存入了哪张银行卡等,记账水平相当专业。
其中多笔记录表明,卢非在收到顾霞支付的一定金额后,即在收款后当天或不久购买过相同金额的理财产品,顾霞由此认为这就是卢非骗走自己理财款的铁证。
对此,卢非坚决否认。卢非代理律师强调,顾霞的这种指证只是猜测,不能构成直接证据链。
由于该案涉及房产过多,且多次买卖,光是理清这几套房子的来龙去脉就花费了四十多分钟时间。另外,原告律师提供的记账本账目虽很详细,但多笔款项转来转去,甚是烦琐,就连法官也多次打断原告律师,要求其作更详细的说明。原告律师花了近1个半小时举证该账本中的证据,被告律师却坚持称该账本仅为记账,原告由此得出的某些结论均属臆测。
公道究竟在哪一边呢?法庭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儿子虽长相一般,却娶回一个做财务的美女老婆; 一年后,美女老婆又为这个四代单传的家庭生下一个儿子。这样的媳妇除了被老公当作心肝宝贝外,公婆也宠得不得了。按照公婆的说法,家中的“财政大权”全部交由她来打理,而她大刀阔斧地卖掉婆家两套房子又买进一套房子,在她计划买卖婆家最后一套房产时,却与公婆发生纠纷,并反告公婆欠她147万元!
到底是谁欠谁的钱,这个家庭矛盾剪不断理还乱。最终,都抱有怨气的双方对簿公堂,让法官来判断双方的是是非非。近日,记者来到浦东新区法院金桥法庭,旁听了这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公婆财产让媳妇来打理?
原告顾霞和被告卢非原系婆媳关系,卢非与顾霞的儿子吴军于2007年结婚,2008年育有一子。因卢非精通金融和财务知识,所以全家奉她为财神,将全部家产交由她打理。
根据顾霞的说法,早在1999年,顾霞夫妻就为还在读中学的儿子吴军在浦东浦建路买了一套130多平米的房子,该房产登记在吴军一人名下。2009年,卢非建议卖掉这套房子,到浦东成山路置换一套160多平米的房子。
顾霞夫妻同意了卢非的建议,以215万元卖出浦建路上的房子,并以312万元买入成山路房子,其中成山路这套房子的首付款164万元是浦建路房子卖房所得,另外贷款148万元。这套房子登记在顾霞的丈夫,也就是卢非的公公和卢非名下,房贷主要用吴军的工资收入还。
据顾霞回忆,去年,顾霞一家三口又在卢非的建议下将华绣路一套70多平米的动迁房出售,并将售房所得182万元中的157万元交由卢非理财。
今年,卢非又建议将刚购入不久的成山路房产和原单独登记在公公名下另一套华绣路房子一起卖掉,去买一幢别墅。因为这是老人名下唯一一套房子了,所以公公不愿出售,为此引发公婆和卢非之间的不快。
今年,感觉苗头不对的顾霞开始向卢非索要理财收入,卢非表示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无法兑现收入,顾霞表示认同。然而在约定期限之后,卢非仍不愿兑现理财收入,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今年5月,卢非在和丈夫吴军发生争执后以外出旅游为名离家出走。之后在吴军的反复哀求下,卢非仍不愿回家,并在网聊中非常坚决地表示要和吴军离婚。吴军在送出999朵玫瑰花后,依然唤不回卢非的心。
这期间,顾霞开始向法院起诉卢非,要求卢非归还理财本金157万元及理财收入5万余元。没想到,卢非在法庭上坚决否认收受过顾霞理财本金,更不承认有理财收入一说。
涉案财产媳妇有没有份?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卢非的代理律师反复强调,顾霞混淆了一个概念,即将她儿子吴军的财产和收入视为他们老夫妻的收入,而将媳妇卢非排斥在外,这种观点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
该律师强调,购买成山路房子的首付款为吴军卖掉浦建路房子的钱,属于吴军的钱财,也即吴军和卢非的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成山路房子的还贷也是用吴军的工资卡在还,也即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公公只是在购房之初出了9万多元公积金,所以对于成山路房子而言,公婆只出了9万元就在产证上占了一半产权,折合购房价,欠他们小夫妻147万元是合理的。
顾霞认为,这套房子首付款和还贷都是他儿子吴军在出资的,所以房子是“他们”的,媳妇卢非没有份。
顾霞律师强调,卢非丈夫吴军原先拥有的浦建路房产系父母婚前赠与,且属全额付款,该物权所有权是受法律关系保护的,不应随婚姻关系变迁发生变化,所以成山路房子的首付款仍应理解为顾霞夫妻对儿子吴军的赠与; 吴军为了表达对妻子卢非的爱意,将本应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赠与了卢非,所以在成山路房屋产证上写了卢非的名字而非自己的名字。如今,受赠人卢非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赠予人吴军父母的利益,所以吴军要求撤回对卢非的赠予,将卢非的名字从成山路房产中拿掉。
神秘记账本可否作证据?
关于顾霞所称的曾将华绣路卖房所得157万元钱交由卢非理财之事,卢非断然否定,声称她与顾霞婆媳关系一般,没理由为其理财,她只是在顾霞今年3月自行购买的一个理财产品时随便给出一点意见。她还由此声称,婆婆顾霞既然自己会购买理财产品,为何要将大笔现金交由自己打理?
有鉴于此,顾霞担心儿媳卢非会卷走她的理财款,已于今年9月向法院申请封存了卢非的117万元存款。
卢非对顾霞的行为非常不满,当日带领他人到顾霞家“评理”,并试图拿走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本记账本,但未果。之后,该记账本被顾霞找到。
这个笔记本显然应是卢非在吴家掌管财政大权时的记账本,其中非常详尽地记载了吴家在买卖三套房产过程中各笔资金的流向,包括存入了哪张银行卡等,记账水平相当专业。
其中多笔记录表明,卢非在收到顾霞支付的一定金额后,即在收款后当天或不久购买过相同金额的理财产品,顾霞由此认为这就是卢非骗走自己理财款的铁证。
对此,卢非坚决否认。卢非代理律师强调,顾霞的这种指证只是猜测,不能构成直接证据链。
由于该案涉及房产过多,且多次买卖,光是理清这几套房子的来龙去脉就花费了四十多分钟时间。另外,原告律师提供的记账本账目虽很详细,但多笔款项转来转去,甚是烦琐,就连法官也多次打断原告律师,要求其作更详细的说明。原告律师花了近1个半小时举证该账本中的证据,被告律师却坚持称该账本仅为记账,原告由此得出的某些结论均属臆测。
公道究竟在哪一边呢?法庭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