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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批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设立 在“调”的基础上,加大“处”的力度

 发布时间:2013-12-02 10:41 浏览量: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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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26      中国妇女报  
 

“认为家暴是‘家务事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侵害。”谈及家暴,11月25日,天津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天津市妇联四级信访数据统计,多年来,家庭暴力始终是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原因,对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造成很大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任重道远。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构建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反对家庭暴力的格局,特别是提升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11月25日,正值“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之际,天津市首批12个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在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各派出所同步授牌成立。

“根据工作经验,公安机关对家暴接警处境尴尬,处罚力度及尺度很难拿捏。对家庭暴力在‘调’的基础上,加大‘处’的力度,对施暴方形成威慑,是成立警民调处站的初衷。”该负责人说。

天津市妇联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并下发《关于建立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警民调处的工作职能和程序,成为天津市多部门合作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新突破。

根据《通知》,民警接到家庭暴力处警指令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做好当事人信息、案件简单经过、伤害程度、家庭暴力历史、现场情况等调查取证,制作当事人的笔录材料。

此外,要及时告知家暴受伤害方有权到伤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家庭暴力的施暴一方,情节显著轻微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处站的成立使我们由被动出警变为主动。”津南区南环路派出所教导员蔡永振说,“以往接到家庭暴力的警情时,我们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调处站成立之后,我们安排社区民警下社区,主动将每个有家暴史的家庭单独立档,进行重点跟踪回访。”

在家庭暴力处警、处置过程中,《通知》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在坚决反对家庭暴力的立场上,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并与各镇街妇联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妇联组织、基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协助基层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处,耐心做好有关当事人的心理安慰和思想疏导工作,力争把家庭暴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恶化。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消除家庭暴力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本报记者 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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