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子女拖欠扶养费敬老院起诉追讨2万
发布时间:2013-11-26 08:16 浏览量:415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1/25/content_42656.htm
- 2013年11月25日
-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年逾八旬的王老太被女儿刘女士送到敬老院后,拖欠扶养费2万元。近日,敬老院将刘女士诉至海淀法院追讨。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敬老院起诉称,2007年4月1日,刘女士与该院签订扶养合同,约定刘女士将其母亲王女士送到敬老院,每月支付扶养费用4190元及其他费用。
敬老院称,从今年2月1日起,刘女士半年时间没向敬老院支付扶养费用,欠费2万元。敬老院诉请法院判令刘女士支付2万元欠费,并解除双方签订的抚养合同。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