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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父与独子争房产“40万元”特殊要求牵出其中隐情

 发布时间:2013-11-21 08:41 浏览量:387

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3-11/20/content_12703.htm
2013年11月20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法治报记者 王川    法治报通讯员 王致民

  20年前,孙涛以母亲名义出资购得一套房屋供父母居住。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并回到老家生活。如今,年近八十岁的老父只身回沪,将孙涛告到虹口区法院要求分割继承亡妻名下房屋。日前,在法官调解下,父子达成协议,房屋由孙涛所有,但要支付给父亲30万元。

  父亲再婚致父子反目

  据孙涛称,与父亲已15年未见面,因为“母亲去世不到两个月,父亲就再婚”,“父亲再婚至少要等母亲去世一周年后,而父亲却毫不顾及我的感受。”孙涛说,吵架后,父亲回了老家,一别十几年。
  孙涛还称,系争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父亲回沪即可居住,他至今也不明白父亲为何非要分割房产。
  孙涛始终对父亲耿耿于怀,坚持母亲名下房屋由其出资购买供母亲居住,父亲对房屋并不享有任何权利。孙父则表示房屋虽由孙涛出资,但登记于亡妻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至少有一半产权,并要求孙涛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应得产权。

  “要钱”引出争房隐情

  案件审理中,孙老伯不仅主张对房屋享有份额,并要求由孙涛支付其40万元购买属于他的产权。法官对孙老伯这特别的要求十分关注,推测孙老伯可能是缺钱用。
  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原来孙老伯两年前与再婚妻子协议离婚了,并约定由其两年内支付前妻16万元,否则老家房屋即归前妻所有。孙老伯无力凑齐16万元,便打起亡妻名下房屋的主意。考虑到儿子对自己的怨气,又碍于面子,孙老伯始终无法向儿子开口借钱。
  了解到孙老伯的顾虑与目的,法官决定作为中间人,将孙老伯的困境传达给孙涛,不仅要帮孙老伯解决困难,更要让父子摒弃前嫌。

  父子和解,儿子接父归沪

  基于几十年的审判经验,承办法官相信本案当庭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极大,却不料孙涛未出庭应诉。法官利用中午时间赶到孙涛单位进行谈话。当知道父亲近日窘境后,孙涛不禁抽泣起来,表示对很多事情也无能为力。原来,孙涛夫妻都是工薪阶层,孩子读大学开销颇大,根本无法一次拿出40万元给父亲。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孙涛年底前先行支付父亲16万元,剩下的14万元等系争房屋出卖后再行给付。
  近日,孙老伯打电话给法官,表示儿子担心其鳏居不便,已把他从老家接到上海。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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