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化解墓穴之争 唤回手足亲情
今年2月,一个疲惫的老人来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递交诉状,“父母生我养我,‘百年’之后,我却不能让他们合葬一处,入土为安!”面对法官,老人情绪激动,老泪纵横。
老人是家中长子,父亲去世后,他准备将父亲骨灰与母亲骨灰合葬时却被墓园拒之门外,悲愤之下,他一纸诉状将墓园告上法庭。墓园方面则表示不是其不愿意履行合同,而是因为该墓穴的订购人是原告的弟弟而非原告,原告弟弟一直阻止墓园安放骨灰,墓园已多次协调均不成。了解情况后,法院立即追加原告弟弟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一次开庭,都已经头发花白的兄弟俩剑拔弩张,互相愤怒地指责对方不孝。兄长说弟弟长期对父亲不闻不问,弟弟说哥哥阻止其看望病危的父亲,伤透人心。现在作为墓穴购买合同当事人的弟弟不同意兄长提出的合葬父母骨灰的请求,要求其另行购买墓穴安葬父亲。话说到这个份上,兄弟俩都失去了理智,被悲痛与愤怒的情绪笼罩,闹了个不欢而散。
之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并由分管副院长薛文成担任审判长。薛法官敏锐地觉察到当事人的争议实际上主要是由于长年积怨引发的“意气之争”。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尽可能照顾当事人情绪,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表达意见,使双方在情绪宣泄后能够相对理智。合议庭也注意到兄弟之间尽管情绪对立,言辞激愤,但内心深处,均希望父亲能够早日入土为安。薛法官及时明确地向双方指出这一点后,兄弟俩慢慢平静了下来,沉默许久后终于一起点头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调解。
在随后的调解中,法官耐心释法析理,阐述孝道,劝说兄弟俩以死者为大,以亲情为重,昨日之事已不可追,父母在九泉之下,必然希望血脉相连的兄弟俩冰释前嫌,重拾珍贵的手足之情。听到这里,兄弟俩为之深深动容,兄长在原告席上站了起来,先向弟弟伸出手去,弟弟也终于走了过去,握住了兄长的手,两人在法庭上拥抱在一起。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就指责墓园方面的言论郑重道歉,墓园则同意兄弟俩一同前往办理骨灰落葬手续,让父亲早日与母亲“团聚”。
据介绍,作为上海郊区的基层法院,青浦法院每年处理很大数量的家庭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经常会有不同寻常的诉因,其后牵连着一个家庭甚至家族多少年的心结,在这些纠纷的处理中,如何努力做到情理法的平衡,考验的是法官的智慧,体现的是司法为民的情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