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东莞假离婚假民间借贷案频发 离婚妻为霸占财产虚构千万债务

 发布时间:2013-11-17 21:12 浏览量:606

http://news.eastday.com/chyauto/2013-11-15/1018230.html

2013年11月15日 17:3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原标题:东莞假离婚假民间借贷案频发 离婚妻为霸占财产虚构千万债务

  法制网记者章宁旦 法制网通讯员王创辉

  为按城镇标准获取高额赔偿金伪造工资证明;为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供虚假居住证明;为骗取另一方财产离婚夫妻一方虚构债务恶意诉讼……《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东莞虚假诉讼案件呈频发态势,离婚、民间借贷等成为多发领域。

  徐某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称杨某向其借款380万元未还。法院审查发现,杨某与丈夫赵某正在打离婚官司。考虑到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般应对夫妻债务承担共同责任,法院随即向赵某通报并将其列入被告保证其抗辩权利。赵某反映,杨某为在离婚中独占夫妻全部财产,与他人编造出包括本案在内的1000多万元虚假债务。

  经查询,法官发现,赵某起诉离婚后,确实不断有人起诉杨某欠款,所涉总额达千万之巨,且发生时间密集,单笔金额都十分巨大。在前笔借款尚未清偿情况下仍不断发生下一笔借款,且都是现金交付,只有出借人和杨某两人在场,用途也简单描述为生意周转,均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担保。

  通过审查,法院最终确定此案为虚假诉讼,对双方当事人主张的借款真实性、合法性不予确认,驳回诉讼请求。

  东莞法院调研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的显著特征首先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即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其次,当事人之间配合默契,查处难度较大。为免露出破绽,当事人到庭率较低,大多委托诉讼代理人单独参加诉讼,给法院查清案件事实造成困难。

  “另外,虚假诉讼发生的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离婚、民间借贷、执行异议、买卖合同纠纷等成为多发领域。”该负责人说。

  虚假诉讼不仅妨害法院正常审判秩序,也损害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此,东莞法院要求法官在阅读案件材料时严格审查证据,一旦发现证据有造假嫌疑,就要通过各种方式查清案件事实。

  “借助科技手段也可以有效辅助法官办理类似案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孰真孰假难以界定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测谎鉴定,加强法官心证,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也可对当事人产生警示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法院已对多宗恶意诉讼、伪造证据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

  法制网东莞(广东)11月14日电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