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离婚虚构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不予认定
发布时间:2013-11-17 21:14 浏览量:492
http://news.sina.com.cn/o/2013-11-14/104328708461.shtml
2013年11月14日10:43 每日甘肃网
离婚虚构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不予认定
2013年11月14日10:43 每日甘肃网
离婚虚构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不予认定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陈霞)刘英与丈夫孙文刚打完离婚官司,孙文的朋友张某又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15万元债务。11月12日,兰州中院对这起借款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张某出具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孙文返还张某借款15万元,刘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2年5月,刘英与丈夫向城关区法院起诉离婚。就在刘英和孙文等待判决之时,张某将孙文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万元借款,并要求刘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时,孙文当庭承认了15万的债务。而刘英称,这笔债务她全然不知情,属于虚假债务。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孙文向张某出具的借据是刘英提起离婚诉讼之后书写的,不能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刘英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孙文返还张某借款15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提起上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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