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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简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3-11-14 09:17 浏览量:15844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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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开幕式

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教授

致辞嘉宾:
林中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刘茂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巫昌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夏吟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

龙翼飞教授:

    各位领导、嘉宾: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风和日丽的江城武汉召开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我们得到了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省法学会、湖北警官学院对此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对上述领导机构和承办单位表示感谢。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嘉宾。他们是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同志,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方明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特别介绍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院长曹诗权教授,以及马忆南教授、蒋月娥老师、陈苇教授、李明舜教授、薛宁兰教授、郭兵院长、王歌雅教授、扈纪华主任、蒋月教授、程新文庭长、张学军教授、穆红玉庭长。我们向出席此次会议的所有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更感谢各位理事出席我们的会议,与我们一起分享2013年度的研究成果。

    下面我们首先有请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同志发表讲话。

林中梁秘书长: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在这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的金秋时节,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今天在著名的江城武汉召开。这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法律界一年一度的重要盛会。我很高兴应邀出席这次会议,在此我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届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会议的所有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对此次会议大力支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法学会和湖北警官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会长夏吟兰教授和常务副会长龙翼飞教授的带领下,在巫昌祯等老前辈的支持下,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要求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一是在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方面成果卓著。在过去的一年中,研究会的会员和理事们不仅出版了一批体系新颖、见解独到的教材专著;而且发表了很多原创性强、普见学术功力的学术论文;在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各种课题项目申报中,也多有斩获。二是在加强社会服务方面领域有所拓宽。研究会的会员和理事们在继续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同法院、民政部门、妇联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开展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三是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方面贡献突出。研究会的会员和理事们利用自身的学术专长,不仅在自己的著述和教学中传播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而且利用多种社会媒体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为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四是研究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通过进行本会的民政部社团登记工作完善了章程、发展了会员,加强了自身的组织建设。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婚姻家庭法学会的工作确实体现了新的思路,取得了新的成绩,开拓了新的领域,创造了新的平台,为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在此我对研究会取得的新成就表示由衷地赞赏,为各位专家学者的辛勤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四点希望。第一,希望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以来的党中央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坚定道路至先、理论至先、制度至先,不断增强广大法律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作社会主义特色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进一步提高能力和水平;要更加自觉的将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布局中进行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要求,团结引领婚姻家庭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自觉的积极参与法制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第二,希望继续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推动和繁荣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既要重视有关婚姻家庭法制的基础理论问题,也要把群众关心、中央关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婚姻家庭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日常研究、特别是年会研究的重点。并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变化,确定新的研究方向,积极为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要重点组织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婚姻家庭法学学术精品;同时要继续注重以参与相关立法为契机,促进婚姻家庭法学研究的繁荣,使法学研究和立法活动达到紧密结合。第三,希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多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婚姻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和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的发展变革息息相关。很多问题往往通过婚姻家庭表现出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置身于婚姻家庭之外,没有任何工作不与婚姻家庭工作发生密切关联。因此,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我们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及其法学法律工作者有着独特的优势和特殊的职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继承,转型期大量矛盾和纠纷也聚集在继承,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使我们的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要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机制,经常与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进行合作,配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提供理论和舆论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婚姻家庭发展的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四,希望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法学会是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坚持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本,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服务中实现团结引领,在服务中培养教学人才,是法学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婚姻法学研究会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婚姻家庭法学法律专家履行社会职责,实现社会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社会提供广阔舞台。要推动促进婚姻家庭法学人才的培育成长,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加强与婚姻家庭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倾听他们的心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汇聚正能量,努力把更多的婚姻家庭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在法学会周围,把大家建言献策的热情引导到服务法制事件,参与法治国家建设上来,努力把婚姻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引领好、建设好。

    同志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决定亲自出席即将在本月底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总书记还将亲自发表讲话。让我们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优良作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进一步开创婚姻家庭法学研究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龙翼飞教授:

    各位理事,如果大家连续地参加了我们婚姻法学会年会的话应该记得,林秘书长是四次参加我们年会,并且给我们协会的研究活动和事业发展给与指导的中国法学会领导,应该说这是空前的。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林秘书长对我们研究会的关心与支持,以及给我们提出的四点殷切期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们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教授致辞。

刘茂林教授:

    主持人好。尊敬的巫昌祯教授、林中梁秘书长、夏吟兰会长以及各位专家学者,欢迎你们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席本次婚姻法年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过去的发展--特别是法学学科的发展之中,得到了与会各位专家及所在学校、单位的大力支持。

    值此会议召开之际,我借机向各位与会代表简要地把我们学校的办学情况给大家做一个汇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中原大学,是由邓小平、刘伯承、陈毅领导的中原军创建的。随着解放大军的南下,它先后从河南的宝丰县迁至开封,最后扎根落脚于江城武汉。1953年院系调整的时候以中原大学的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一些著名高校的法学院系组建了中南政法学院;以中原大学的财经学院为基础,汇聚了中南地区部分大学的财经院系组建了中南财经学院。到1958年中原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又合并组建了湖北大学,过去我们所说的湖北大学是由中南政法学院和中南财经学院联合组成的。文革期间高等教育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湖北大学被撤销,改为湖北财经学校来继续培养财经政法人才。在1977年高考恢复的时候,湖北财经专科学校开始招收本科生。当时的湖北财经专科学校是中国恢复高考以后招收法学本科生的三个学校之一,这三个学校是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和我们学校。后来湖北财经专科学校又改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到了1984年司法部批准以湖北财经学院的法律系为基础,成立中南政法学院。应该说中南政法学院是五所政法学院里面恢复得最好的一所学校。从这开始,一直到2000年,中南政法学院办了十五年,改革的时候又与我们同根同源的中南财经大学合并组建了今天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是它发展的历史状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目前有9个学科,其中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是我们的主干学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学校定义为人文社科类大学。除此之外我们还有文、史、哲、理工、艺术等专业,目前在校的学生人数中本科生是两万人,大概每年招收五千名本科生。学校目前拥有教师1600名,学校的办学体系比较完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我们目前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包含民商法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拥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 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学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方面做了一些积极踊跃的探索,大家可以从我们学校的网站上去作进一步的了解。我们学校还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去年,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共建我们学校,使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学校的基本定位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曾经也造就了一批有一定影响的法律人才和财经管理人才。目前学校定位为要建设研究型的、高水平的人文社科大学,这是我们的愿景。感谢各位代表、嘉宾、专家学者一直以来对我们学校的支持和关注,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学校。

    婚姻法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事婚姻法的教育或者教学对推动有关领域的法制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刚才林秘书长向大家提出了四点要求,我非常赞同法学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建议我们参会的本校老师多向参会的代表学习交流,把会议取得的成果带到课堂上去,帮助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做一些提升。在我们研究婚姻法的同时,老师们要更关注婚姻法的教学,这是我的一点建议。

    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希望与会的各位代表、专家学者在武汉期间心情愉快,同时也建议大家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到学校走走看看。谢谢大家!

龙翼飞教授:

    刘茂林校长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他是从宪法的角度来关注婚姻家庭问题,关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也是刘茂林教授一贯坚持的理念。我们也特别期待宪法学刘茂林教授继续关注婚姻家庭研究,继续支持婚姻家庭法学团队的成长,再次谢谢刘茂林教授!

    现在有请巫昌祯教授致辞。

巫昌祯教授:

    各位代表,大家好!我想简单地谈谈我的意见。刚才林中梁秘书长已经对婚姻家庭研究会去年的成就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我希望研究会能够很好地贯彻。我比较注重新情况、新挑战,所以我从这个方面出发,提出几个我认为值得考虑的问题。首先,婚姻的缔结应该理智,避免一见钟情。一见钟情不是个好的开端。有的人同日认识、同日结婚,有的人同日结婚、同日离婚,所以在择偶的时候需要慎重、理智。第二,结婚以后重在经营。结婚的前后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双方在结婚前后的表现会产生差异,婚后双方缺点的暴露可能会导致离婚。有的人同日离婚、同日复婚,离婚时不理智,事后后悔不已,经劝导后与对方复婚,这再次说明择偶时需要慎重、理智。婚姻重在经营,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前苏联有新婚夫妇夜大学,只有考试合格过后才能够获得批准结婚。我国法院现在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也采用类似的方式,让离婚的夫妇明确离婚的原因,防止在离婚率提高的同时复婚率也上升。复婚率上升使得70%婚姻得以挽回。第三,离婚重在珍惜。现在的婚姻不同于过去父母包办的婚姻,五十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是自愿结婚的,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偶尔出现矛盾就打算离婚,不懂得珍惜,离婚以后又后悔不已,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有的还要求复婚。婚姻的这三个环节应该好好地掌握。

    由于在八十年代后期,第三者问题比较突出,中央批示要处理好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依靠法律的指引与约束,另一方面应联系道德的指引。婚姻法是贴近人民生活的法律,也是伦理性最强的法律,虽然它涉及财产问题,但是这些财产问题都是由婚姻关系引起的。夫妻之间除了财产关系之外,还有人身关系,双方需要互相扶养、照顾,因此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今年夏吟兰同志的一位研究生写的一篇文章非常好,当中提到婚姻是感情的交易体。婚姻也涉及交易与公平,但它是感情的交易体,含有夫妻之情。中央在批示中还指出,家庭事务处理不好则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社会建设得不到保障。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中央在八十年代后期提出这一批示是具有针对性的。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在法律方面要贯彻,二是在道德方面要倡导。我提出一个数据,希望大家多加注意。去年,公安大学有一位教授在电视上公开宣布,当前凶杀案类别前三位分别是情杀、仇杀和财杀。情杀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激情杀人,行为人事先并无预谋,只是当时意识不清醒而实施了杀人行为。我最近听到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一个法律系毕业的学生与其爱人结婚十天后,将其杀死,凶杀案起因是房屋登记问题。这样的婚姻太脆弱了,就连学法律的人也会这么做,实在令人悲观,所以社会应该关注这个问题。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措施,民政部提出了“和家工程”,上海、长沙等地都推出各种新措施,希望这些措施都能带来好的效果。我们总是希望每一个家庭都像祖国大海中的温馨港湾,不要成为风雨飘摇的小舟,稳定是决定性的因素,所以我们要为实现美好社会、小康社会而努力。我今天就说这几点供大家参考。

龙翼飞教授:

    我们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巫昌祯老师是研究会的创始人。巫昌祯老师在她教学和研究生涯中,把绝大部分的心血都放在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及人才培养方面。刚才巫老师关注到婚姻家庭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座的各位理事提出了语重心长的殷切希望,成为各位理事继续进行踏实的法学研究的动力。让我们再次感谢巫老师!

    下面有请会长夏吟兰教授作工作报告。

夏吟兰教授:

    尊敬的林中梁秘书长、尊敬的巫昌祯名誉会长、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教育重镇武汉,在中国法学教育的名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研究会2013年年会。林中梁秘书长连续四年不辞辛苦亲自在年会上为我们讲话,给我们鼓舞,为我们加油,所以我提议各位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林中梁秘书长以及研究部的王小红处长,谢谢他们!刚才林秘书长给我们提出了四点殷切的希望,我们将会认真地贯彻落实。同时,我代表学会衷心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感谢曹诗权院长以及会务组所有老师和同学们,感谢你们对于会议的召开所给予的鼎力的支持、周密的安排以及所付出的辛勤的工作,谢谢你们!

    本次年会依照中央节俭办会的精神,我们简化程序、凝练主题、注重实效。以前年会举办一天半,我们将本次年会浓缩为一天,减短时间但是不减少会议的内容,所以今天会比较辛苦。年会共有四个单元的论坛,而且我们非常希望这次能够为青年学者搭建一个讲台,希望他们能够深入研究、潜心向学,尽快脱颖而出,因此本次年会设立一个青年学者论坛,这也算是一个创新吧,希望青年学者能够与我们分享他们的研究成果。

    2012至2013年度婚姻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名誉会长巫昌祯教授、杨大文教授、各位顾问以及老前辈的支持下,以组织学会学术研究、推动法学研究成果为中心,在法学理论研究、参与立法、加强社会服务以及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组织学术评奖以及课题的申报工作。我们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十大青年法学家的评选、“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民政部婚姻家庭政策理论研究的课题申报以及中国法学会的课题申报。第二,组织编写法学与法律教育及学术著作。我们作为组织者,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我们和中国社工协会合作,组织编写并已出版了《家和宝典之婚姻家庭法律指南》;和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组织编写并即将出版《婚姻家庭法案例教程》。我们和西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的论文集也已经出版了。我们还与厦门大学合作并已开始组织编写“家事法评注系列丛书”,希望各位理事和会员能够积极参与。第三,筹备与组织年会。2012年10月我们在大连的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特别是在丁慧院长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了一次规模空前隆重盛大、成果丰富、令人印象深刻的年会。今年的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湖北警官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曹院长的精心设计下,一定也能办成一个学术观点荟萃、学术成果丰硕、推动理论界和实务界沟通对话的学术年会。第四,组织编辑印刷学会的论文集和出版学会的年刊《家事法研究》。今年学会的秘书处和会务组共组织征集了学术论文大约八十余篇,并且精心编辑印刷了论文集。今年的《家事法研究》由副会长王歌雅担任执行主编,她精心地组织、认真地编辑,并作了非常精彩的点评,为大家奉献了一道内容丰富翔实、格调清新典雅的文化大餐,希望大家认真品味。另外,我也希望所有的会员理事支持我们自己学会的刊物,这个刊物就像我们大家共同的孩子,希望大家能给他最好的食粮,让他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第五,积极参加家事法的立法活动,弘扬家庭美德。研究会的理事与会员们今年继续参加国家与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民政部门、妇联组织、律师协会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继续推动《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研讨工作。我想在此提一下,《收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现在都开始有修法的动向,希望各位理事和会员能够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第六,继续履行在民政部社团登记工作的具体程序。民政部的社团登记工作的手续比较繁杂,而且要求极其严格,秘书处尽职尽责,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我们还没有完成这个程序,因此我们还会继续按照民政部和中国法学会的各项要求,尽快完成在民政部的社团登记工作。2013-2014年度婚姻法学研究会要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婚姻家庭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研究会在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中的团结引领作用。研究会要以组织家事法评注丛书的的写作为契机,重点组织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婚姻家庭法学的学术精品。同时,研究会要继续注重参与相关立法、司法活动,使法学研究与立法活动、司法实践、社会服务真正达到紧密的结合。研究会要抓住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机会,加强沟通与研讨,加强家事课程群的建设,吸收和培养更多优秀的婚姻家庭法学的理论和实务人才,研究会要加强对家庭传统美德的研究,坚持婚姻家庭法的伦理性价值,抵制婚姻家庭关系的商品化以及市场经济规则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冲击与侵蚀,为富有婚姻家庭关系的正能量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和研究工作。

    同志们,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今天召开。三十五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并且成为中华民族以及中国法律再次复兴的起点。今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必将引领中国的改革开放再次扬帆引航。中华法系的发展与复兴是我们法律人的中国梦,我们将竭尽所能为这一远大的中国梦想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龙翼飞教授:

    各位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在巫昌祯教授和老一辈法学家的的辛勤培育以及在座的中青年法学家的奋斗参与下,已经走过了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它已经成为一个壮年的法学会。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们所付出的努力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益的。因此,开幕式结束以后,我们将进行新一年度研究成果的互相分享、学习和探讨。我们也相信,在开幕式之后,各位老师、专家学者都会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在我们的会议上进行很好的交流。我们的学会一直秉持着“开放世界、传承学术、创新学术、服务人民、造福社会”的理念去进行法学研究,我们学会的各项工作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会有更好的发展。

    开幕式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

 

文字整理:张亚娇、欧燕、刘胤宏、陈雪仪、杨舸帆、刘庆国、朱庆华、陈丹

本文稿未经演讲者审核。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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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胤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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