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福建福鼎市法院——“家事法庭”:“三部曲”善断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3-11-14 09:13 浏览量:275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100581&ctype=3日期:2013-11-12 中国妇女报 福鼎市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法官在婚姻调解室调解案件。 “谢谢彭法官,是你们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日前,在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一男子紧握法官彭莉莉的手哽咽地说道。而在他身旁的女子,早已泣不成声。 原来,这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因丈夫婚外情,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彭莉莉苦口婆心的规劝下,男子当庭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妻子原谅。最终,法官的劝说使得对丈夫尚有感情的妻子答应再给其一次机会。 而这,只是福鼎市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审理的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 独立机构 “专断”纠结家事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福建福鼎市法院,却专门成立了一个评判“家务事”的法庭——婚姻家庭审判庭。 位于福鼎市法院二楼的婚姻家庭审判庭调解室,以粉红色为主色调的房间内,悬挂着中国结等小饰品,温馨的布置让人有一种家的感觉;房间正中则是一张造型呈三颗连心的“谈判桌”,代表了夫妻双方和孩子,象征着一个完整的家庭…… “婚姻家庭审判庭设立调解室,就是希望通过营造一个温馨的氛围,让当事人有家的感觉,用温情去化解双方矛盾。”福鼎市法院首任婚姻家庭审判庭庭长陈秋媚说。 受机构设置影响,过去,福鼎市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散落在各个法庭,存在归口管理难、司法尺度统一难等问题。 为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途径,妥善处理家务事,在宁德市妇联的积极推动下,福鼎市法院总结家事案件特点,在原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于去年6月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作为审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民事案件的专门维权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婚姻家庭审判庭的法官们本着“帮人要帮心,帮心要知心,知心要诚心”的原则,积极做好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工作,切实有效地化解矛盾,促成一个个家庭重归和睦。成立至今,婚姻家庭审判庭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近千件,其中调解、撤诉580多件,调撤率达60%左右,真正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事了人和”的转变。 据了解,福鼎市人民法院还把婚姻家庭审判与少年审判进行有机结合,吸纳15名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为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对未成年人及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宁德市妇联主席陈美莺告诉记者,该婚姻家庭审判庭成立一年多来,在归口管理、司法尺度统一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更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温情调解 “缝合”破碎家庭 “多数人认为法官总是扮演着一个冰冷的审判者角色,但实际上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更注重用温情去化解双方矛盾,引导原、被告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来处理问题,做到‘和也温馨,离也温馨’。”陈秋媚对于婚姻家庭案件有着自己的理解。对此,陈秋媚承办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感同身受。 张女士与丈夫林先生结婚后生育一子。近几年,林先生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张女士多次好言相劝,可丈夫依然故我,甚至对张女士暴力相向。百般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开庭当天,林先生并未到庭。在庭上,张女士语气中虽然充满对丈夫的指责,但法官们隐约感觉到她和丈夫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如何打开心结?陈秋媚决定延期宣判并听听男方的想法。 陈秋媚联系上林先生进行了一番坦诚地交谈,林先生表态,对张女士还是有很深的感情,并且已经认识到自己之前的错误,希望法庭能帮忙说服张女士撤回起诉。 陈秋媚决定用亲情唤回夫妻俩疏远的感情。于是,她在宣判前对夫妻俩进行最后一次调解,规劝他们要珍惜幸福家庭生活,特别强调一个完整家庭对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重要性……一席话让林先生声泪俱下,当庭下跪忏悔自己所犯的过错,请求张女士再原谅自己一次。见此情形,陈秋媚和书记员悄然回避,给双方一个独立的空间。张女士终于答应再给林先生一次机会,而林先生也当庭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善待张女士和孩子。 据了解,在这个调解室中,已有120多对夫妻被温情的氛围和法官语重心长的态度唤起了对以往的美好回忆,从而破镜重圆。 “三部曲” 不是审判胜过审判 “家事”案件虽然是传统的民事案件,但明显不同于一般纠纷案件,它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私密性,处理起来难度大,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其实难度更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个案件也许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做出关乎当事人一生的判决,但福鼎市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法官不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将弥合感情和消除对立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需要办案人员做大量的调查和调解工作,针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案件,做出各具特色的调解方式。 “作为主要处理婚姻生活案件的法庭,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下堂听案’而不是‘坐堂办案’,而面对面送达给了我们一个接触当事人的好机会。虽然面对面送达比邮寄费时费力,但能方便我们第一时间接触到被告,了解到第一手的材料。”陈秋媚说。 判前“察”,判“活”,判后“导”,福鼎市法院的法官们给婚姻家庭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即在审理过程中分为庭前、庭中、庭后“三部曲”。开庭前约齐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来,耐心观察,努力化解双方思想“疙瘩”;庭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判法官找准矛盾焦点,活络调解,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达成一致;休庭后及时开展“背对背”倾心疏导,给当事人留出一定的考虑、缓冲和思想转变时间,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我们的温情攻势,不少关系紧张的夫妻重归于好,这样的调解,虽不是审判却胜过审判。”陈秋媚说,让婚姻家庭审判庭法官们感到最自豪的是,看到一对夫妻哭哭闹闹地来,高高兴兴地走。(林笑笑 本报记者 吴军华)上一篇下一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