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欠缺法律知识避开遗嘱公证 上海老人自书遗嘱引发纠纷渐增

 发布时间:2013-11-05 09:11 浏览量:388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1101/Articel04002GN.htm
( 2013-11-01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视点
  
□本报记者刘建
  如今,为了避免继承纠纷,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打破“生前不谈身后事”的传统观念,在生前处理好“身后事”,遗嘱就是关键。但出于经济等因素考虑,老人往往避开公证、律师等方式,采用自书遗嘱的形式。由于没有法律知识作为后盾、子女间“一碗水”难端平、遗产情况复杂、当事人难以自行处理等原因,老人立下遗嘱的有效性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
  如何帮助老人订立合法有效力的遗嘱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老人立遗嘱需求日益高涨
  今年10月,上海市公证行业推出为期一个月的“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的公益服务月活动,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为此,全市21家公证处专门安排了一天时间为老人提供专场预约服务。9月25日,是预约登记专场活动的第一天,记者从上海市公证行业协会了解到,预约首日,在老年人比例较高的徐汇区、杨浦区、闵行区、普陀区等,扎堆排队的现象尤为集中,普陀区公证处的100个预约号全部发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遗嘱,避免身后子女为财产争执不休。”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每逢周六都有一个法律咨询活动,咨询人群中有立遗嘱想法的老人不在少数。司法所负责人孙福秀告诉记者,因为房价一路飙升,咨询遗嘱事宜的老人中,95%以上均涉及房产分配问题。而许多老人都有不止一名子女,一处房子如何分配给几个孩子方能不失公平,也成了难题。同时,身边儿女为争夺房产对簿公堂的事例也不在少数。这一切都让这些老人在晚年不得不考虑身后事。老人立遗嘱回避子女的最大担心就是怕子女们认为“不公平”。不少老人在遗嘱中提出,希望根据赡养程度的多少或其他因素分配财产,而不是平均分配。

遗嘱继承纠纷逐年增多
  99岁的谢阿婆是位独居老人,早年领养过一个女儿。10多年前养女去国外定居,谢阿婆的日常起居主要由居委会、邻居和朋友照顾。去年5月,谢阿婆肺癌恶化住院治疗,居委会秦主任根据谢阿婆处理遗产的意思,与谢阿婆三个侄子商量后,在居委会拟了一份遗嘱。大意是:因养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谢阿婆愿意与三个侄子一起生活;名下房产谢阿婆在世时出租,租金补贴生活,谢阿婆去世后由三个侄子继承。秦主任以“起草人”的身份在遗嘱上签了字。不久,谢阿婆病危,居委干部徐阿姨带着遗嘱赶到医院,谢阿婆三位侄子及退管会干部均在场。徐阿姨给谢阿婆看了遗嘱,又问谢阿婆是否愿意随三位侄子到乡下同住,谢阿婆表示同意。在护工帮助下,谢阿婆在遗嘱上按了手印。徐阿姨、退管会干部及三位侄子在遗嘱上签了字。两天后,谢阿婆去世。
  之后,三位侄子将谢阿婆养女告上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有效。经法院传唤,谢阿婆的养女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驳回三原告的诉求。
  长宁区法院主审法官陈芸表示,订立遗嘱是非常严肃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遗嘱并非根据谢阿婆的口述内容当场形成,谢阿婆虽然看过遗嘱,但她并不识字,无法了解遗嘱的内容,当她在遗嘱上按手印时,见证人并没有明确告知她遗嘱的具体内容;同时,三名原告在谢阿婆生前并未尽抚养义务。因此,该遗嘱虽有谢阿婆捺印及见证人签名,但并不是谢阿婆对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遗嘱。
  据了解,很多老人对于该如何订立遗嘱、订立何种遗嘱并不清楚,也根本不了解不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差异,造成遗嘱不规范或无效,产生一系列遗产纷争问题。来自上海市各区县法院的数字显示,近年来遗嘱继承纠纷数量逐年增多。仅以长宁区法院为例,今年上半年受理这类案件25件,同比上升67%。

如何使遗嘱有效是个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优于其他遗嘱形式。但是,由于公证遗嘱的程序比较繁锁,使许多有意愿立遗嘱的老人望而却步。
  另据了解,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订立后的遗嘱交给亲友或律师管理,但亲友或律师管理遗嘱还是存在很多隐患。
  为了减轻人们订立遗嘱时的负担,上海市公证行业早在2007年就建立“公证遗嘱库”,现有遗嘱8万余条。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遗嘱库遗嘱对外查询办法》规定,申请人办理的公证遗嘱和保管遗嘱都将进入这个“遗嘱库”,凡立遗嘱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和其他相关人都可通过遗嘱库查询被继承人有无遗嘱,保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利益得以充分实现。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担心公证遗嘱库运行会遭遇现实问题。由于遗嘱涉及利益关系的特殊性,为避免在生前引发矛盾,老人立下遗嘱时,一般不愿意让继承人知晓遗嘱的存在。于是当老人离世后,如何及时、有力执行遗嘱就成为遗嘱库运行的现实难题。同时,遗嘱库帮助老人订立遗嘱时,无法对老人全部财产状况一一核查,保证订立遗嘱的合法性,这就会让遗嘱遭遇执行难,特别是涉及巨额财产时,其公信力也成为一个问题。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