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上思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引入“说教”环节

 发布时间:2013-10-14 10:43 浏览量:328

http://court.gmw.cn/html/article/201310/11/138968.shtml
发布时间:2013-10-11 09:20:36


本网讯(吴凰汇)  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纠纷中发现,当事人之间之所以存有尖锐的矛盾,很多情况下是由于受害方内心存有怨气导致。面对大量进入诉讼程序解决的家庭纠纷案件,该院法官在审判实践中仔细分析、提炼经验,尝试在审理中引入说教环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10月10日上午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两名年轻的80后青年于2001年开始同居生活,当时两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于2002年2月生育一女儿,2003年8月生育一儿子,到了2009年9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女方诉称,其丈夫在儿子出生后不久就经常赌博,不理家务,输钱后还经常殴打她,使夫妻感情逐渐恶化,最终导致破裂,故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女儿由其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

  法庭上,被告也承认自己赌博行为的不对,不同意跟女方离婚,但认为女方经常责骂他,故不肯低头认错,只能用一次又一次的赌博和暴力来发泄。法官针对该案具体情况,在庭审中加入说教环节,专门对男方赌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对方及家庭所带来的痛苦。经法官的耐心劝说,男方向女方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女方见到平日高傲的丈夫真诚的承认了错误,同意再给男方一次机会,并申请了撤诉。

  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不仅仅是判离婚或不准离婚,小孩归谁抚养等那么简单,也不仅是适用法律那么单纯,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如果掌握好了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和微妙关系,就能拯救一段婚姻和一个家庭。该院认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将说教环节贯穿于庭前、庭中及庭后各个过程,不仅可以教育过错方,而且可使相对方所受伤害得到适当情感上的补偿,为矛盾的成功化解寻找到突破点。今后,该院将在以下案件类型中引入说教环节:一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二是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三是在抚养纠纷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的;四是在赡养纠纷案件中,对赡养人及其配偶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五是在扶养纠纷案件中,对不履行夫妻扶养义务,使一方不能正常生活及治疗疾病的。



责任编辑: 陈文贞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