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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益发展原则年投千万运行费远超鉴定收入 法大法庭科技鉴定所不为金钱为公正

 发布时间:2013-10-11 10:00 浏览量:475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927/Articel05002GN.htm
( 2013-09-27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图片均为法大鉴定所工作人员进行法医学鉴定。


  
□本报记者李恩树文/图
  “8·24伊春空难”、“4·25大兴火灾案”、“我爸是李刚”交通事故案……这些曾经引起巨大舆论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最终得以公正裁决,离不开一家鉴定机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
  作为全国4家面向社会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法大鉴定所在司法鉴定行业内享有盛誉,受理案件多为疑难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审判、侦查提供了可靠证据,为顺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技术保障。

高效鉴定避免群体性事件
  2011年4月25日凌晨1时13分,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一栋四层楼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8月9日,法大鉴定所接受委托对24名伤者的伤残程度、护理依赖程度、劳动能力等进行评定。
  “这是一个‘烫手山芋’。”法大鉴定所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郭兆明说,患者中有许多严重烧伤的,涉及呼吸道、肺部等器官,鉴定难度很大。赔偿金额则和24名伤者的鉴定结论息息相关,一旦伤者家属对鉴定结果不满,就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
  “当时,我们力争用最快的时间做出鉴定意见书,给政府以参考和支持。”郭兆明说,法大鉴定所高效地完成了委托,而且没有一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满,对当地政府稳妥处理事故的后续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类似“4·25大兴火灾案”伤残鉴定、三期及后续治疗的委托,法大鉴定所处理的还有很多。
  法医临床鉴定业务是法大鉴定所的主要业务之一,2000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摸索听证制度、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等规范,已出具各类鉴定报告4万余份。并先后制定《人体损伤后医疗时限参考标准》、《人体损伤后伤残评定及其生活补助费赔偿标准》等鉴定标准。

3个鉴定领域入选国家级
  法大鉴定所的前身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始建于1986年。1995年,作为北京高院直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成立。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更名为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2010年,法大鉴定所成为10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经过申请、专家评审及遴选委员会讨论等环节,其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文书鉴定3个领域入选国家级。
  “遴选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是科学发展司法鉴定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促进司法鉴定公信力和权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大鉴定所所长常林说。
  2010年10月,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遴选结果,法大鉴定所成为全国4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
  “成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后,法大鉴定所的知名度随之提高,业务受理范围和数量也有所增加。”常林说,法大鉴定所的综合业务能力也在不断扩展,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断提高,“尤其是交通事故测速、痕迹和微量相关鉴定工作,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

坚持公正不受理个人委托
  近两年来,法大鉴定所共受理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检法委托的相关司法鉴定案件6000余件。
  “与其他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相比,数量并不多。”常林说,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大鉴定所“除亲子鉴定有条件受理个人委托外,其他案件均不受理个人及律师委托”。
  “收了当事人的钱,就很有可能受当事人影响,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鉴定结论。所以,为了鉴定的公正性,我们只受理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委托的司法鉴定案件。”常林告诉记者,早在1994年,法大鉴定所就提出“鉴定不屈服于任何权势和金钱”的执业原则和道德规范。
  常林表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继而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权威性。法大鉴定所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公益发展原则,不追求经济利益,而是追求更大的社会效益和价值。
  实际上,法大鉴定所每年运行经费1000万元,已远远超出所有鉴定费收入。而且,随着法大鉴定所业务不断拓展,这种差距仍在继续扩大。

9成法医临床鉴定为重鉴
  虽然法大鉴定所受理的案件并不算多,但疑难案件、外地案件(通常为重新鉴定案件)比例不断上升,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案件90%以上为重新鉴定,部分案件鉴定次数达3次至6次。
  “重新鉴定案件多为有矛盾纠葛的疑难案件,我们曾受理过一个做过9次鉴定的案子,像这样的案子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缠诉上访。”郭兆明说。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一起打架案件,当地公安机关鉴定认定受害人为重伤。之后,当事人又委托当地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8级伤残”。2012年,法大鉴定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委托,利用先进技术,鉴定结果为“受害人为轻微伤”。
  “3次鉴定由重伤变为8级伤残,再变为轻微伤,案件也由一起刑事案件变为治安案件。”郭兆明说,“这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据郭兆明介绍,法大鉴定所经解释和说明未受理的重新鉴定案件,每年有近800件,“有些案件通过我所咨询和释明,当事人能够更好地理解鉴定意见,为司法机关顺利处理奠定基础”。
  “虽然有重重困难,但我们会想办法解决。中国政法大学也给予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就相关困难和解决思路上报教育部。”常林说,法大鉴定所的发展目标为,促进证据科学研究和服务的地域配置合理化,使高校的中立性和公信力在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把该所建成具有权威性、综合性、规模化的全国性大型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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