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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结婚 4个月闪离

 发布时间:2013-10-11 09:08 浏览量:580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0/10/content_31038.htm

   2013年10月10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80后”的王先生和李女士相识不到3个月就结婚,目的是多分拆迁款。但婚后仅4个月,王先生即起诉离婚。

    王先生诉称,他和李女士经人介绍于2013年1月相识,2013年4月即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
     李女士辩称,双方相识后,因王先生所在老家面临拆迁,为多取得一个人的拆迁款,王先生在父母怂恿下催促她结婚,双方遂在相识不到3个月就办理了结婚手续。她同意离婚,但要求依法分割所得拆迁款中她应有的份额。

    法院审理后证实,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确实是为多得拆迁款,婚后双方因生活习惯、世界观等方面差异,多次发生矛盾并分居。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王先生同意将拆迁款中李女士所有的份额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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