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微信相识7天结婚不足一年经法院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3-09-16 08:54 浏览量:548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9/14/content_26343.htm
- 2013年09月14日
-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张女士和唐先生通过微信相识7天后领了结婚证,张女士后来受父母影响两次要求离婚。近日,在通州法院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
张女士与唐先生于2012年9月10日通过微信相识,两人相差11岁。相识7天后,双方于2012年9月17日登记结婚。张女士父母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张女士回湖北娘家探亲时被说了一顿。2012年10月,张女士一回到北京就起诉到通州法院,要求与唐先生离婚。唐先生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基础上,担心张女士是一时冲动,未判决双方离婚。
2013年7月,张女士再次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了解到,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感情并未有所改善,反而积怨加深,矛盾重重,不再有任何来往。法院通过做双方思想工作,从双方家庭、感情出发,调解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