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跨国婚姻的圆满终结
发布时间:2013-06-26 09:11:30
“以热心耐心,解民之所忧”、“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这是一起跨国婚姻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圆满解决后,分别给北京二中院民六庭胡欣宁法官赠送锦旗上所书话语。
异国婚姻出裂痕
2001年,王明(化名)与萨沙(化名,俄罗斯国籍)在俄罗斯相识,后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女。2004年,王明与萨沙携女儿回国,与王明父母在哈尔滨居住。2004年12月,王明父亲出资在北京购买了一处房产。2006年,王明、萨沙携女儿与王明父母来京居住生活。后王明去俄罗斯工作,萨沙在京工作。王明与萨沙因长期两地工作及教育子女、与父母相处等问题出现争执,夫妻感情受到一定影响。后王明提起离婚诉讼,萨沙表示不同意离婚。
一审法院以“不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驳回了王明的诉讼请求。
洞察秋毫明焦点
“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萨沙经常半夜回家,对孩子不管不顾,从不顾及孩子和家人的感受,夫妻感情淡漠,早已彻底破裂”,一审判决后,王明不服,以此理由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坚决要求离婚。
庭审过程中,胡欣宁法官洞察秋毫,认真询问双方的真实想法,了解到萨沙也曾有过离婚的念头,只是担心离婚后自己孤身在北京,带着孩子居无定所,在中国也没有更多的亲戚朋友能够帮助。
明晰双方争议焦点后,胡欣宁法官又对孩子出生至今的生活、居住、上学等情况 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了解到孩子出生后一直与母亲萨沙一起生活,现随萨沙在外租房居住
用心调解促和谐
了解到女方的态度和离婚后的顾虑之后,胡欣宁法官凭借多年丰富的审判经验,将化解双方矛盾的重点放在调解工作上。
胡欣宁法官与王明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希望王明考虑到萨沙随其远嫁中国,并共同抚育了女儿,多年来为女儿和家庭付出了很大心血,并孤身在京工作的种种不易,希望王明能采取妥善的方式消除萨沙离婚后的顾虑,给对方和女儿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胡欣宁法官亲切的话语,深深地打动了王明,王明经过考虑后表示原意离婚后为萨沙和女儿购置住所,并给付子女抚养费。王明表达意愿后,萨沙也表示名存实亡的婚姻其早已想了结。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胡法官的不懈努力工作,调解初见成效,初步确定了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双方离婚后女儿由萨沙抚养,由王明给付抚养费;萨沙配合王明对刘亚娜行使探视权;王明在一个月内为萨沙和女儿购置房屋一套”的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后,王明与萨沙都为胡欣宁法官送来锦旗,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一起跨国离婚案件终于以调解的方式妥善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