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 维护妇女权益三箭连发
□ 郑少华 陈铃钟 文/图
古田法院法官进村入户发放平安家庭建设宣传材料。 |
2010年初,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在原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注重服务关口前移,设立了宁德市首个“妇女维权岗”和“维权宣讲团”,形成了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岗、维权宣讲团“三位一体”的司法服务妇女儿童权益网络,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三年来,古田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56件,年均调撤率达80%以上,该院也因此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维权合议庭维护合法权益
古田县位于闽中部偏东北方,毗邻福州、南平两市,是福州、南平、宁德三市交会的中心点,总人口42.6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呈“井喷式”,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逐年递增,且多数是因为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失去经济来源、丈夫有婚外情等原因,大部分案件的无过错方是妇女。
为此,古田法院注重发挥女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耐心细致、善于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优势,把妇女儿童权益容易受到损害的婚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外嫁女征地补偿款纠纷、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尽量指定由女法官专门审理,并于2008年设立了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合议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在跨进法院门槛的那一刻起,已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法官的身上。”该院妇女维权工作领头人兰惠琴说,“所以法官有义务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努力,以此来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臻完善。”
古田法院曾审理了一起“出嫁女”争取征地补偿款案件,原告方是35名“出嫁女”,被告方是古田城西街道罗华村村委会;35名“出嫁女”自出生后户籍一直在罗华村,至纠纷产生时仍未迁出该村。
原来,由于古田县城扩展的需要,该县政府向罗华村征用村集体所有土地150亩,并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征地补偿。
2007年11月间,该县政府将第一期20亩土地补偿款1200万元支付给被告罗华村村委会。被告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方式决定分配方案,并以原告出嫁为由,剥夺了原告应得的份额。
承办人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不仅案件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还涉及到妇女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等因素,多次协同县妇联研讨相关政策,查找各种法律,最后依法判决村委会支付35名“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共11万元。
“没有妇女就没有儿童,没有儿童就没有明天,凡是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我们都优先办理,我们的天平依法向妇女儿童倾斜。”古田法院院长毋文杰如是说。
■妇女维权岗构建维权平台
在山区,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大多数是女性。但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和文化程度的限制,部分妇女还认识不到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求助于法律。
2005年初,古田法院以黄田人民法庭为试点,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妇女维权岗——家庭暴力援助中心,保护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无家可归的妇女的人身权利,并为其摆脱困境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也让更多的人明白“打老婆”不再是是非难分的家务事。
在审理杨某与丈夫的离婚案中,合议庭通过杨某及其他证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让杨某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获得人身自由和安全保障。
为促进工作的日常化,该院设立了维权信箱,公布了维权热线电话,告知维权服务日的具体时间,用以受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投诉。针对儿童身心特点,开展了参观少管所、大手牵小手、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以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妇女儿童所需所盼,寻求对策,形成司法建议,供相关部门作为参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福建省妇联副主席马义英到古田检查指导工作时,对该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黄田法庭家庭暴力援助中心的经验很好,对于新时期在农村如何更好地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探索出了新路子,值得推广。”
据毋文杰介绍,该院维权岗成立至今,已成功制止家庭暴力550多起,实施法律援助98人次。目前,该院正准备与县妇联协商,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妇女维权网络,拓展社会化维权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
■维权宣讲团讲出姐妹心声
妇女维权应该从源头做起。古田法院的法官们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多措并举推进法制宣传,帮助妇女们拿起法律武器将矛盾自行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3月1日,该院开展了以“情系姐妹,送法进门”为主题的“妇女维权月”活动。活动当天,古田法院的工作人员们走街串户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平安家庭”创建、禁毒等宣传材料近5000份。
据了解,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该院在每年3月都要开展“妇女维权月”活动,活动时间为一个月,每年一个活动主题,期间将开展妇女法律培训、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
该院在独自加大宣传的同时,加强与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的联系、互通信息,搞活维权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并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及“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日,组织妇女座谈会以及深入学校看望学生,相互交流维权方面的经验,促进审判工作。
成立以女法官组成的妇女维权宣讲团,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分别到社区、乡镇、学校、企业举办法制讲座,讲授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她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理、送法下乡、法制讲座、典型案件宣传报道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引导妇女增强维权意识。除此之外,该院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研究,与县妇联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定期深入社区,讲解反家庭暴力和如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及时将某些家庭暴力违法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4年来,该院共组织25次“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了针对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为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