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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数据显示 上半年全国84.8万对夫妻离婚 因手续简化、社会转型、凝聚力下降等因素——

 发布时间:2010-12-21 14:29 浏览量:545

《法制晚报》20101003   A11 离婚调查·全国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最新的2010年二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达到84.8万对。几乎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记者查阅民政部近10年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离婚率呈现逐年升高趋势。

   专家表示,婚姻登记手续简化或导致离婚人数增加。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据开始递增。

    此外,婚外情、异地婚姻、生育率负增长都是离婚的原因之一。但专家同时表示,中国离婚率持续增高仍属正常范围。

    数据

   今年二季度  每天至少“散了”5000对

    记者从民政部规划财务司了解到,民政部只在季度统计数据中公布离婚登记的数据。

    民政部最新公布的2010年二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到二季度结束,今年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多达84.8万对。而一年前同期民政部公布的数据为77.1万对,照此计算,2010年二季度办理离婚登记同比增长9.99%。

    民政部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有39.7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第二季度,又有45.1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短短3个月,数据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增长。

   离婚人数

   连续7年递增

    不仅今年前两个季度的离婚数据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今年2月,民政部曾公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报告中,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登记有180.2万对,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如果再包含法院判决和调解的离婚案件,这个数据还要更高:达到246.8万对。

    记者查阅了最近10年的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民政部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办理离婚121.2万对,2001年有125万对夫妻离婚,到2002年,离婚人数有所下降,为117.7万对。

    从2003年开始至2009年,我国每年的离婚人数都在递增,2003年我国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到2007年,全国离婚的夫妻就已突破200万对。    

   离婚率 30年来持续上升 

    记者注意到,伴随着离婚人数逐年递增,我国的离婚率也在最近10年呈现逐年升高趋势。

    根据国际通行的惯例,计算国家或城市的离婚率,目前主要是计算粗离婚率,即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年平均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

    长期从事离婚率调查研究的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科院妇女研究所主任徐安琪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离婚人数和离婚率就一直是在持续上升的。

    1979年,中国的粗离婚率为0.3‰,此后持续递增,1990年上升到0.7‰,到2000年的粗离婚率近1.0‰,最近10年的增速则更为明显。 

   原因分析

   手续简化  “好聚好散”更容易

    民政部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曾对我国离婚人数递增作出如下分析:从近5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但记者注意到,在民政部2003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提到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的10月1日起实施。

    而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据开始递增。当年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 比上一年增加15.4万对,离婚率为2.1‰, 比上年上升了0.3个千分点。

    条例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条例的实施,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徐安琪表示,在2003年以前,很多地方夫妻若要离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为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被人指指点点,许多夫妻不得不维持名存实亡的“死亡婚姻”。    

    另外,如果财产分割没有争议,条例出台前,大家更愿意去法院办理离婚,因为法院1个月内即可办妥,而以前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要1个月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新条例的出台,使婚姻登记手续更为简化,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登记离婚人数的逐年增加。”徐安琪告诉记者,新条例实施后,办理离婚的夫妻到民政局当场即可拿到离婚证。

     婚姻登记手续的简化使得人们更愿意去民政部门“好聚好散”,而不再“对簿公堂”。在2004年的统计报告中,民政部同样也着重强调了婚姻登记手续简化带来的工作效率的提高。

    异地婚姻  价值观成“幸福障碍”

    徐安琪认为,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凝聚力下降、社会聚合力弱化是导致离婚率持续上升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社会流动(包括地域流动和职业流动)增加,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不少人背负着越来越重的物质压力和精神压力,工作占据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再加上频繁的出差和额外的“充电”学习,这些都使得夫妻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同时,社会交往的扩大,文化娱乐场所的开放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使两性间相互结识和沟通的机会递增。那些因为工作、交际等需要朝夕相处、默契配合,由关系密切到感情发生微妙变化的婚外情也更多地发生。

    频繁的社会流动使得异地婚姻的数量增加。在异地婚姻中,家庭、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成为幸福婚姻的障碍。

    徐安琪介绍说,现有的统计表明,在上海的离婚人群中,异地婚姻占四分之一。而实际的数字很可能更多,因为这个统计并没有包括通过各种途径取得上海本地户口的“新上海人”。

 

             2000年—2009年 

   全国离婚对数和离婚率(离婚率单位:‰)

        时间  离婚对数   离婚率

    2001年 125万对    0.98 

    2002年 117.7万对   0.90 

    2003年 133.1万对   1.05 

    2004年 166.5万对   1.28 

    时间  离婚对数   离婚率

    2005年 178.5万对   1.37 

    2006年 191.3万对   1.46

    2007年 209.8万对   1.59

    2008年 226.9万对   1.71

    2009年 246.8万对      1.85

    注:数据来自民政部年度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看世界

    韩国:韩国媒体报道,新婚离婚(结婚4年内离婚)夫妇占所有离婚夫妇的比重从2004年25.2%上升为去年28.4%。

    美国:据美联社统计,美国人的离婚率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

    日本:日本高离婚率是不争的事实。日本厚生劳动省今年1月公布了一组惊人数据:2009年日本平均每天有693对夫妇离婚,约每2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路人。

 

    夫妻“单过” 

    矛盾激化少人劝

    现代的家庭组成方式也在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三代同堂”越来越少见。在传统的与父母同住的家庭里,夫妻发生矛盾时往往有父母从旁相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的激化。 

    另一方面,子女是家庭的凝聚力,生育率高、家庭人口多的地区往往会有较低的离婚率。因此,对于上海这样连续十多年出现生育率负增长的大城市来说,离婚率攀高就很容易理解了。

   专家观点

   目前离婚率仍属正常范围

    据徐安琪介绍,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统计,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88个国家中离婚率排名50多位,到2006年,在84个国家中,我国离婚率所处的位置仍然和10年前相当。

    徐安琪表示,中国的离婚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增长但增幅会有所减小,还处于比较正常的范畴。

    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今年5月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对我国的婚姻家庭状况应保持乐观的态度。

    韩湘景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结婚,组成家庭,或者决定解除婚姻。

    对于离婚率的上升不能简单归于社会风气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韩社长曾表示,离婚率的相对上升并不影响我们国家婚姻家庭以和谐为主的态势。

    家庭解体易引发住房问题

    著名婚姻家庭专家陈一筠曾撰文表示,我国离婚人数一直增长,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给个人生活带来的更多选择机会与自由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进程中的人际矛盾与情感风险。例如,当大量的中低收入者婚姻破裂、家庭解体,社会保障住房的短缺问题就更加尖锐等。

 

 本版文/记者 王南    制图/毛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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