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化解矛盾做到极致——湖北省武穴市法院能动司法的实践
“法官必须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当事人权益实现的工作,我们就应该大胆去做,积极去做。法官只有动起来,矛盾才能沉下去。”近年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党组班子这样诠释能动司法的作用,带领全院法官开始了一场投身于能动司法的实践。不久前,记者从武汉驱车200多公里前往武穴市进行了实地采访。
主动调解 息事宁人
法院开庭审理时,法官主动与东莞中心支公司沟通,形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周子桥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具费、摩托车损、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元。
不久前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优秀法官、该院民一庭庭长伍义军告诉记者:能动司法,就是要法官在办案时加大调解力度,主动去做工作,化解矛盾,息事宁人。就案办案,生硬判决反而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快速解决,赔偿自动履行。
据了解,该院坚持以化解当事人矛盾为目标,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
解决问题 息诉罢访
“更主动一点,更耐心一点,更诚恳一点。”该院对法官做群众工作提出切实要求。
2008年,周银花与李树峰婚内扶养案的执行对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一道难题。虽是一起小案,却让法官用足了脑筋。这对男女性格不同,同时多病,法院裁定男方每月给女方扶养费300元,男方拿不出,女方要不到就到法院上访。如何化解执行难?法官想到了当地政府组织,争取他们支持。
于是,法官找到城关办事处分管书记和主任协调,为女方办理低保,每月给她90元;另由居委会每月给其150元资助,解决了女方的生活费用问题。
小案尚且如此,大案就更需要诚恳和耐心。
2003年9月,陈荣发的儿子与陈军打牌发生纠纷,被其刺死,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军死刑,附带民事赔偿72453元。已经支付4000元后,剩下的6.8万余元没有着落。陈军上诉,2005年,省高级法院将其改判死缓,民事判决维持。因陈军的赔偿没有到位,陈荣发到最高人民法院、省人大等单位上访。由于陈军没有实际赔偿能力,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从2009年开始,武穴法院着手对陈荣发进行司法救助,当年救助他2万元,去年又救助他2.8万元,同时又从民政部门争取到2万元救济款,彻底解决了他的实际问题,从此他息诉罢访。
配合政府 化解争议
在诉讼中加强指导相当重要。武穴法庭庭长苏玉广给列举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例,事情源于农村集体土地二轮延包。原告、被告对同一块土地分别持有土地权证,向法院主张权益。1997年我国对土地承包办理了权证后,由于很多农民外出务工,土地撂荒,或是退耕还林、还田,使用人发生了变化。在2002年重新确权过程中,旧证件本应收回或撤销,换发新证,但相关部门没有衔接好,出现“一地两证”现象,造成诉讼。
问题出在政府部门对土地确权的行政行为,对此,法官没有轻易立案审理,而是将该事向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通过经济管理局和村委会干部做工作,协商将中间的一块地分割出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纠纷化解,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副院长刘德华表示,能动司法的灵魂就在这里。如果按法律程序办,先要进行行政诉讼,再进行民事审理,没有一年半载问题不会有个结果。通过政府部门这样解决方便快捷,诉讼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
堵漏补缺 防患未然
处理矛盾纠纷固然重要,预防矛盾纠纷产生也必不可少。
去年9月13日,该院向市人民医院发出了第154号司法建议书,得到医院响应。近三年来,该院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发出了司法建议31份,其中多份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重视并被采纳。
去年该院两次派出干警为新成立的某合资药业公司职工开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培训,公司老总感慨地说:“像我们这些新成立的企业要想生存发展,更需要学法、知法、用法,法院想我们所想,把工作做到了家门口,真是非常感谢!”
据了解,该院始终坚持每年定期派出干警开展法制教育,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以案说法,案例评析,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武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