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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来最大财产析产案二审开庭 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争两万余件文物

 发布时间:2010-12-21 12:52 浏览量:1584418064

2010-5-13 12:07:19

 建国来最大财产分割案 涉及两万余件文物(图)

2010-05-10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图为以253万元被拍卖的傅家红山文化玉龙形钩

这是一起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的案件——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的巨额祖产,涉及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涉案子孙中不乏具有相当高社会地位的名人,这起波澜不断的纠纷第一次起诉是在1983年。今天,该案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天上午,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析产纠纷案之称的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巨额祖产一案,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该案原告要求分割的祖产包括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五四运动中,因抵制北京政府罢免蔡元培的命令受牵连而被免职。傅增湘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四位妻子中只有第二位妻子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傅增湘的五个子女中,长子傅忠谟留下了五个子女,三子傅定谟留下了四个子女。

傅家析产纠纷自1983年第一次起诉,至今已经持续近20年。涉及的名人有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傅增湘之子原国家文物局古玉鉴赏专家傅忠谟,傅增湘之孙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历史学家傅熹年等。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就长达80余页。

该案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之女傅钰年,被告是其堂兄傅熹年等。

傅钰年起诉称,其父亲傅定谟先于祖父傅增湘离世。父亲去世后祖父傅增湘一直与其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直到1949年祖父去世。当时他们这一房的4个子女都还年幼,无法分家,也与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祖父的遗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由伯父傅忠谟和堂兄傅熹年负责掌管。

 “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文革”之后,西城区有关部门对查抄傅家的财产予以清退,仅清退清单上列出的退还古玉就多达900余块,还有藏书、家具、印章等近两万件文物和藏品。

而2004年傅钰年偶然发现,在瀚海秋季拍卖会上,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被以253万元拍出,家藏的红山文化黄玉狩首虫身坠以132万元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侵犯了包括她在内的多人对祖父遗产的依法继承权,于是在2005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09年北京市一中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外,驳回了傅钰年要求分割900余块古玉等其他遗产的诉讼请求。

傅钰年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傅增湘家谱

傅增湘一生曾娶过四位妻子。四位妻子中只有二房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

分别为:傅忠谟、傅嘉谟、傅定谟、傅传谟、傅厚谟。傅增湘年老时只剩有长子傅忠谟、三子傅定谟。

长子傅忠谟留有子女五人,分别为:傅熹年、傅焘年、傅万年、傅美年、傅燕年。

三子傅定谟留有子女四人,分别为:傅嵩年、傅钰年、傅延年、傅颀年。

此外,傅增湘的女儿傅传谟留有两个子女,分别为:李莲、李治崇。

背景

一审判决 原告不服

北京市一中法院的一审判决显示,此案审理期间,法院应原告方的申请,调取了“文革”期间查抄和返还傅家财物的档案。该档案记载,1971年11月29日开始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清退查抄傅家的财物,到1989年8月3日全部清退完毕。

经法院调查,共发还傅家财物17885件24箱13捆1匣。其中大部分返还的财物有名称有编号,少部分财物只有编号没有名称。

对于法院调查的结果,原告傅钰年一方提出,发还财物中142件有编号无名称的财物,其序列号是玉器的序列号,这142件物品就是价值连城的古玉。

在法院调取的发还傅家财物清单上记者看到,涉及到争议焦点的古玉的记载有:1983年4月到1985年1月发还1259件,其中包括玉器10件。傅钰年一方认为这些玉器应是祖父的遗产,而傅熹年一方则认为这些玉器是其父亲傅忠谟的财物。

1985年3月25日到1986年10月24日发还的财物中记载有玉器15件。傅钰年一方认为这15件玉器全部是祖父傅增湘所留,而傅熹年一方则称,15件玉器中12件是其父亲傅忠谟的财物,只有两件是祖父傅增湘的遗产,上述两件玉器已经分割。

法院判决书记载的傅家未分割的财产中包括玉器990件,为傅忠谟财产。

最终市一中院经审理判决傅增湘印章40枚及日记等为傅增湘后人共同财产,由傅熹年负责保管;画佛像条一件、崇祯字条一件、妙法莲华经七件、续《资治通鉴》一本归傅钰年等四兄妹共有。驳回傅钰年其他诉讼请求。

          傅钰年等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

          此案的最终审理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交锋

          原告:

          堂兄一房隐瞒祖产真相

据傅钰年一方称,1980年6月23日堂兄傅熹年写信给我房长兄傅嵩年,告知祖父遗产仅有房产一处和一点祖遗存款。并要求傅嵩年带着我房其他三姐弟的全权委托书,到北京与他商量分割遗产。

此次分割遗产之后,傅钰年一房的小弟傅延年提出,据他的记忆祖父在世时家中60多间房都放得满满的,怎么祖父遗产只剩一座房产和一个存折?于是傅延年提出起诉傅熹年等一房的五个堂兄妹,请求法院核查傅家祖产进行分割。1983年4月傅嵩年、傅钰年、傅延年兄妹四人就祖父遗产继承问题起诉傅熹年兄妹五人。

在此次诉讼期间,法院告诉傅钰年一方,“文革”期间抄走傅家的财产还将陆续清退,希望傅钰年一方撤诉,待全部被查抄财产清退之后再进行分割。后傅钰年等四兄妹撤诉。

此后的1985年,傅熹年曾召集傅增湘孙辈的11名财产共有人中的7人协商祖产分割事项,并签署分割财产的“协议书”。

傅钰年一房认为,这份协议书在商讨中,傅熹年未出示任何退还财产的清单,财产的具体名称和数量。据他们所知,1971年11月29日至1983年5月2日西城区有关部门共22次退还傅家财产,共计书籍15486册24箱13捆1匣,字画1254件,玉器1096件,文物956件,硬木家具和书箱95件。傅熹年等一房隐瞒了上述财产的事实,想侵吞傅家后人的共有财产,侵犯了他们四兄妹的祖产继承权。

傅钰年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协议书,要求查清并分割祖父的遗产。

被告: 争议古玉是父亲所留

在傅增湘遗产纠纷的两次诉讼中,傅熹年一方在答辩状中的主要答辩理由是,其父亲傅忠谟和叔叔傅定谟早在1941年就已经分家。祖父傅增湘在去世前,已先后将财产分给了两个儿子。“文革”后被退还的古玉等财物属于其父傅忠谟。祖产中属于傅增湘的遗产都已捐赠、变卖处理。至1966年“文革”抄家时,祖父遗产已经所剩无几。

2005年傅钰年起诉之后,傅熹年还提出,傅钰年起诉分割的“文革”以前和“文革”期间的财产或捐赠或已经由国家收购,并且这部分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

傅熹年称,傅钰年要求分割的第二部分财产是法院在审理析产纠纷案件中调取的财产,包括法院从西城档案馆调取的“文革”查抄、返还傅家的财产清单。该清单上明确查抄、返还的对象是其父亲傅忠谟,上述财产的权利人是傅忠谟。傅钰年等四兄妹没有证据证明查抄和返还的财产是祖父傅增湘的遗产,所以这部分财产不应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发还财产中属于祖父傅增湘的财产,已经经过1980年起十余次分割,到1990年已经分割完毕。

对于傅熹年等称发还财产的对象是其父亲傅忠谟,发还的财产就是傅忠谟的财产,傅钰年一方表示不同意该说法。

名词:析产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傅增湘后人"争"万件文物 争议焦点:析产还是继承

      2010-05-10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认为祖传家产被堂兄一家隐匿,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的巨额祖产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案件涉及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共计两万余件。

据悉,此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

法庭上,法官带来的案卷资料有三大摞,每摞足有一尺来高。出现在法庭上的除了上诉人聘请的两名律师外,还有3位老人,他们分别是傅嵩年、傅钰年、和傅延年。

此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该案是析产案还是继承案、1985年是否有协议分割过家产、该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上诉方代理人称,傅增湘为大收藏家,收藏颇丰,当初发还财物中仅无编号的财物就有一万多件,而怎么可能只有50多件是祖产。傅熹年一方说其余的物品为他父亲傅忠谟的财物需要证据,而现在根本没有。

至于1985年的协议,上诉方代理人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协议书,要求查清并分割祖父的遗产。

2005年傅钰年起诉之后,傅熹年还提出,傅钰年起诉分割的“文革”以前和“文革”期间的财产或捐赠或已经由国家收购,并且这部分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

由于涉及的证据较多,据说此案要审两天。 (记者 洪雪 实习生 胡相宜)

案件回放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该案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之女傅钰年,被告是其堂兄傅熹年等。

傅钰年起诉称,“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之后,财产被清退,清单上退还的古玉就900余块。

2004年傅钰年发现,傅家家藏的玉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于是在2005年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一审判决认定50余件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外,驳回了傅钰年要求分割900余块古玉等其他遗产的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

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祖产 古玉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0日

 今天上午9时,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析产纠纷案的上诉人、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傅钰年姐弟委托律师,将5位亲戚告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当庭要求分割巨额祖产。令人咋舌的是:其要求分割的祖产竟是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尽管这些贵重物件尚无法用金额来衡量,但是此案一审就直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而该院目前的立案标准为5000万元。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傅增湘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只有第二位妻子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其长子、原国家文物局古玉鉴赏专家傅忠谟留下五个子女,三子傅定谟有四个子女。此案的上诉人就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女儿傅钰年,而被上诉人是其堂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傅熹年等人。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长达80余页。

上午,傅熹年一方五人均未出庭,只到了两名代理人。上诉三人中,有两人及其代理人到庭。

上诉人傅钰年说:“我父亲傅定谟先于祖父傅增湘离世,我们4个子女都还年幼,无法分家,也与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1949年祖父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由伯父傅忠谟和堂兄傅熹年负责掌管。"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文革"后,西城区有关部门对查抄傅家的财产予以清退,仅清退清单上列出的退还古玉就多达900余块,还有藏书、家具、印章等近两万件文物和藏品。”

其代理律师李尧说,1983年这个家族的首次析产案以撤诉了结,因为傅钰年等人从法院得知,还有物件没清退完,等全部清退完后可再起诉。2004年傅钰年偶然发现:瀚海秋季拍卖会上,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被以253万元拍出;家藏的红山文化黄玉狩首虫身坠以132万元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于是在2005年向市一中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早在1985年傅熹年曾召集傅增湘孙辈的11名财产共有人中的7人协商祖产分割事项,并签署分割财产的"协议书",每人分了百十个物件,当时在外地的傅钰年没接到通知也不知情。而当时不少人可能也以为就只有这些东西。但令傅钰年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法院调出的清退清单列出的物件竟达两万余件,且其中大多是贵重文物!”

傅钰年还提出,发还财物中142件有编号无名称的财物,其序列号是玉器的序列号,这142件物品就是价值连城的古玉,应是祖父的遗产。而傅熹年一方则认为这些玉器是其父傅忠谟的财物。

去年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只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驳回了傅钰年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两次诉讼中,被上诉人傅熹年一方认为,其父傅忠谟和叔叔傅定谟早在1941年就已分家,“文革”后被退还的古玉等财物属于其父傅忠谟。祖产中属于傅增湘的遗产都已捐赠、变卖处理。傅钰年起诉分割的“文革”前及期间的财产或捐赠或已由国家收购,且这部分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至记者截稿前,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林靖) (来源:北京晚报)

     

民国总长后人析产案现“四大悬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14:55  北京晚报

  民国教育总长后人争夺2万件文物案,经过一天仍未审理完,这起建国以来最大析产案将在今天下午继续二审开庭。傅钰年一方当庭一一列举了一审判决书中30余处错误中的11处。

  悬疑1

  发还财产究竟是17885件

  还是22000余件?

  根据发还清单记载发还清单显示:自1971年11月29日开始,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清退查抄傅家的财物,到1989年8月3日共发还傅家财物17885件24箱13捆1匣。

  对此,傅钰年的代理人、洪范广住律所李尧律师认为,“24箱13捆1匣”是“17885件”以外的物件,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24箱”是24箱书籍,包括4100本。所以,发还总数应当是22000多件。

  傅熹年一方尚未就此事发表意见。但在一审中,他们称“24箱”实际是24个空箱子。

  悬疑2

  所有古玉是“傅忠谟个人收藏”

  有无证据?

  在法庭上露面的傅家三位老人是上诉方的傅嵩年、傅延年,以及傅钰年的丈夫。

  傅钰年代理人和傅延年说,为了证明傅忠谟是古玉研究专家,傅熹年一方以前曾拿出《古玉精英》,称其中有傅忠谟所著,傅熹年称手里有傅忠谟的原稿,以此证明傅忠谟是古玉收藏大家。“一审诉讼中,我们几次要求傅熹年出示原稿,但他至今也没能拿出来。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见到过傅忠谟在古玉方面的著作,如果拿不出原稿,所谓傅忠谟收藏、研究古玉的说法,是没法认定的。”

  傅嵩年当庭对法官说:“一审过程中,有一次傅熹年曾对我说,除了玉以外,什么他都可以拿出来分。”

  上诉人还提出:“根据发还清单,从1971年起就已开始落实政策,发还抄家财产。截至1980年,发还财产数量达到13802件24箱13捆1匣。1980年6月23日傅熹年给傅嵩年的信中却说:祖产只剩一处房产和变卖祖父剩余宋元版书籍的存款存折一张。对已退还的傅家被查抄财产,只字未提。至1983年又发还了文物、玉器等1684件,发还总数已达到15000余件24箱13捆1匣。但在1983年5月的答辩状中,傅熹年仍称傅增湘的财产只剩房产和存折一张,其他都卖了、捐了,继续隐瞒退还的实情。”

  但由于傅熹年并没有到庭,其代理人对上述说法尚未作出回应。

  悬疑3

  究竟是析产案还是继承案?

  傅钰年一方认为,此案是析产案。由于傅增湘在世时没分家,包括900多件玉器在内的2万余件文物都是祖父的遗产,孙辈均有权享有这些祖产,傅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傅增湘的所有后人。“但1985年堂兄傅熹年号召大家分家时,仅拿出了一所房产和一个存折,堂兄一方隐瞒了祖父的遗产。所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查清祖产数量,将这些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市一中院按继承案判决是不合理的。”

  而傅熹年一方则认为,此案就是遗产继承案,他们服从一审判决。傅忠谟和傅定谟早在1941年就已分家。其祖父傅增湘在去世前,已先后将财产分给两个儿子。祖产中属于傅增湘的遗产都已捐赠、变卖处理。“文革”抄家时,其祖父遗产已所剩无几;“文革”后被退还的古玉等财物属于其父傅忠谟。

  悬疑4

  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在答辩中,傅熹年等5人的代理人提出:本案是继承案件,傅钰年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对此,上诉人的意见是:“判决书认定本案超过诉讼时效,是错误的。本案是析产案而非继承案,所以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应当按照析产的诉讼时效规定执行。傅钰年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

  本报记者 林靖 J151

 

 

民国教育总长后人争文物诉讼20年 傅增湘是何样人物

据河南文化产业网报道 傅增湘是谁?可能现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但是在上世纪初他是鼎鼎大名的人物,他曾任民国教育总长,因抵制北京政府罢免蔡元培的命令受牵连而被免职。而今这位已经作古的人物再度因为他天价的家产成为焦点人物,这位民国教育总长被免职后潜心收藏,给后人留下了大量的玉器、藏书等文物,如今已是天价。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傅增湘的后人就开始就争遗产文物闹上法庭,时隔20多年其后人孙辈再为文物归属诉上法庭,其涉及文物数量之巨、价值之高被称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因而这一案件的审理也必然需要大量的时间,究竟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此时我们不妨来了解一下这位留下巨额遗产的傅增湘是何许人物?

傅增湘是前清翰林,他曾任民国教育总长,力倡男女平等,在天津创办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天津女子公学,开中国女子教育之先河;他慧眼识书,遍访全国藏书大家,广聚天下古籍,搜罗善本无数;建成名动天下的“双鉴楼”,藏书达20余万卷;他以校勘、重印古籍为己任,一生校书800种,计1.6万余卷,影印善本书百余种,播惠后人。时人有著名教育家、藏书家、版本目录学家之誉,真可谓名至实归、功德无量者也。

倦怠仕途喜藏书

傅增湘,字润沅、沅叔,号双鉴楼主人,晚号藏园老人,清同治十年(1872年)出生于四川泸州江安县的一个官宦家庭。祖傅诚,曾任河北通判;父世榕曾任河北藁城及怀安知县。增湘髫年即随生父出川,赴天津受学。天资聪颖,学而不厌;志在科举,连考连捷。光绪十四年(1888年?雪,应顺天府乡试,中举人。继而入保定莲池书院受业,更见精进。光绪二十四年?穴1898年?雪公车赴京,金榜题名。据朱保炯等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卷下,增湘获戊戌科二甲第六名进士;另据朱汝珍编《词林辑略》卷九载傅增湘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直隶提学使。当然,这是指其在清亡前的官职。

此前六年,即光绪十八年(1892年?雪,其长兄增淯先已考中进土,亦选翰林院庶吉士。其后六年,即光绪三十年?穴1904年?雪,次兄增渭又中进士。因而“一门三进士两翰林”,号称“江安三傅”,时人荣之。

庚子之难后,清廷迫于形势,加快了革新步伐。袁世凯如鱼得水,乘时而兴,罗致人才。增湘获编修后,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秋应邀入世凯幕府,负责协助办理文教事务。三十一年(1905年),在天津创办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天津女子公学和高等女学等三所女子学堂,并亲任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总办,开中国女子学校教育之先河。三十四年(1908年),增湘又于北京兴建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并担任第一任总理(即校长),同时兼任直隶提学使。在任三年期间,大力推广小学教育。又在保定、天津、邢台、滦州等四县创设初级师范学堂,为全省充实和储备师资竭尽心力。

辛亥十月,武昌起义爆发。军政府成立,形成对峙局面。南北双方各派员议和,北方代表团以唐绍仪为首,增湘参与其中。然议和未成,世事纷纭。增湘心灰意懒,辞职而退居津门。渐生收藏古籍之癖好。1917年,增湘应内阁总理王世珍之邀,出任教育总长。任内,积极整顿全国各级学校,尤重推广师范及实业教育。他认为,当务之急乃培育专门人才,于促成徐悲鸿等有为青年出国留学,出力甚多。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北京大学乃策源之地,招致当局嫉恨。北洋政府竟起解散北京大学之意,增湘坚决反对,并提出辞职以示抵制。北京大学虽得以保全,然校长蔡元培为保护被捕师生愤然辞职出京,增湘也因反对镇压学生和拒签罢免蔡元培命令而辞职。此后,他定居北京石老娘胡同,贮书于宅旁园中,取苏东坡“万人如海一身藏”诗意,名其园为“藏园”,自号“藏园居士”。因对官场心灰意冷,增湘自此专心于收藏图书,校勘典籍,开始了作为访书藏书大家的生涯。

遍访名家聚典籍

从家族传统方面考察,傅氏先人原本就有藏书之雅,其善本藏书元本《资治通鉴音注》一部,即为传世之物。此番增湘光大传统,独具慧眼,加之有些财力,人脉通达,故而能够后来居上,收获甚丰。他毕生勤于访求,流连于京城琉璃厂、隆福寺等大小书肆,甚至连街边书摊,亦不放过。他视野开阔,着眼于江南文风兴盛之地域,每年必专程到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寻书访友。每每得知善本所在,无论远近,必求一得;倘即使一时资力不及,亦必求一睹,果有价值,则暂借以勘校之。

1916年,增湘从前清两江总督端方手中,收得南宋绍兴二年两浙东路盐茶司刊本《资治通鉴》,与自藏元本《资治通鉴音注》相配,俪为双鉴,遂将其藏书楼命名为“双鉴楼”,以示纪念。两年后,增湘于清末宗室翰林、国子监祭酒、著名诗人盛昱家中,偶见南宋淳熙十三年宫廷写本《洪范政鉴》。此书为盛氏藏书之冠,是南宋内廷遗留下来的一部最为完整的古籍写本。其书笔法清劲,有唐人写经风格,桑皮玉版,玉楮朱栏,并钤有内府玺印,为古籍中罕见珍品。从南宋至清末,于内府保存700余年。民国初年流落民间,被盛昱收藏。增湘得见此书,爱不释手,魂牵梦萦,难以忘怀。1928年初,忽有书商在北京琉璃厂出售此书,由于要价奇高,他人皆望而却步。而增湘闻讯,兴奋不已。然一时难以筹措巨资,便毅然将自家珍藏之日本、朝鲜古刻本三箧卖出,以购得此书。自此,《洪范政鉴》取代《资治通鉴音注》而成为“双鉴”之一。

早在清末,傅增湘便对古籍颇为留意。在参加南北和谈期间,他曾以百金购得宋版书《新刊诸儒批点古文集成》一部,这也是他生平所购首部宋版古籍,自然十分珍爱。后增湘与著名翰林、版本目录学大家张元济相识。他遂请张鉴定此书。张观后遗憾地表示,此书为曾被馆臣删改得面目全非的清四库进呈本。听罢此言,增湘深为自己的百两黄金而痛惜,也为自己学识浅薄而惭愧,更为能结识张元济而深感庆幸。从此,他与元济结为密友。元济对增湘日后收藏、校勘帮助极大,增湘则在元济在商务印书馆主持影印大型古籍善本方面给予了鼎力支持。二人引为知己,在收藏、校勘、保管、影印古籍等方面多有合作成果,时人有“珠联璧合”之誉,并不断有书信来往,以交流心得。1983年,《张元济傅增湘论书尺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面世,辑录了二人40余年间30余万字的有关古籍收藏、校勘方面的书信,见证了真名士之间醇厚的文字之交。

限于财力,增湘无力广收传世善本。但因慧眼独具,悟性超人,故而常于不为世人所取的旧书中发现沉晦多年的秘籍精品。某年,一书商从山西收来景佑本《史记集解》,在津出售,而当时京津一带藏书家均认为该书乃明代京国子监本,价值一般。辗转数年,无人问津。后被增湘以平价收得,却价值连城。文物收藏界得识此书真正身价,皆后悔不迭。

增湘性豪爽,喜交游。同时代邓邦述、袁克文、周叔弢等藏书家均与之有密切交往。他们或互通有无,或相互馈赠,或代为搜书,并终将清末收藏家端方、盛昱、徐坊、景朴孙、李鸿裔、唐翰题、吴重熹、缪荃孙、费念慈等藏书大家的精品先后收归双鉴楼。经过数十年努力,增湘收藏珍贵善本、孤本之多,举世无匹。双鉴楼所藏,计有宋、金刊本约150种,4600多卷;元刊本数十种,3700余卷;明刊本及各名家抄校本3万卷以上,总计收藏达20万卷以上。成为继陆氏皕宋楼、丁氏八千卷楼、杨氏海源阁、翟氏铁琴铜剑楼之后,藏书界的又一后起之秀。

殚精竭虑校古书

与其它藏书家有所不同的是,增湘不仅藏书,且能校书,并以校勘与传播为己任。增湘手中,善本、孤本极多。因此,他每校一书,必兼收众本,以采众家之长,有时一本书要校上数遍,其间反复推求各版本之间的优劣与流变,并详细记录下校勘经过。为校勘群书,增湘数十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地著名图书馆与藏书楼。1927年,增湘出任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为了解日本收藏中国古籍情况,于1929年亲赴东瀛,遍观日本宫内省图书馆、内阁文库、岩崎氏静嘉堂、前田氏尊经阁所藏宋、元刻本,从而对日本藏书情况了如指掌。

增湘认为,人生在世,总要做些有益之事,而校书就是对人类文明极有益的一件大事。早在中举之后,他便可是有校书之雅好。自辛亥年后,他曾规定每天至少校书30页。若白天时间不够,便延至夜间,以致校书成痴,“数十年来曾无经旬之辍”。他谈道,世间善本珍籍无数,以一人之力,不可能全部收藏,但每见一书,可借来对校一次,其作用甚至胜过书归自家收藏。为此,增湘晚年,仍终日伏案校书,甚至通宵达旦。千卷巨著《文苑英华》,就是他在70岁后才得以校勘完成。自1893年至1944年,增湘伏案50余年,校书800种、16300卷。其校书之专精,于历代藏书家、校勘学家中极其罕见。

增湘还是近代成果卓著的目录学家。每得一书,必撰写题跋一篇,每见一善本,必撰写一条书录。其所撰《双鉴楼善本书目》4卷、《双鉴楼藏书续记》2卷、《藏园群书经眼录》19卷、《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23卷、《藏园群书题记》20卷、《张元济傅增湘论书尺牍》1卷、《藏园游记》16卷等均已公开出版。共计450万字。在辨版本之异同,校字句之谬误,穷搜宋代刻工姓名、避讳字样等方面,均为可靠而又翔实的资料。此外,尚着有诗、文、游记若干卷,皆存稿未刊。

傅增湘深嗜校书,他规定自己每日必校书三十页,酷暑严寒,日夜伏案校书。如一千卷的巨著《文苑英华》,就是他70岁后所校的,仅校记就写了数十万字。他认为,世间善本珍籍无数,一人不可能全部收藏,但每见一书就借来校对一回,其作用要胜过书归自藏。他一生校书约一万六千余卷。他又是一个学识渊博的版本学家和目录学家,每得一书必撰写题跋,见一善本必篆写书录。其藏书题识,辨版本之异同,校字句之误差,穷搜追踪宋代刻工姓名、避讳字样等资料,作为版本鉴别之佐证。由于他学问深厚,所作的藏书题记常发人所未发,详人所不详,开以往目录学家所未开。

傅增湘颇具开明风范,与秘藏善本不肯示人的藏书家大不相同。他更乐于传播古籍,不仅靠个人集资刊刻了《双鉴楼丛书》、《蜀贤丛书》以及《周易正义》、《资治通鉴》等近十种自己收藏的善本古籍,还为商务印书馆涵芬楼提供古籍善本数十种影印出版,极富盛名的《百衲本二十四史》,便有多种底本取自双鉴楼。

此外,他还曾促成过一次保护国宝的义举,即阻止《平复帖》流失海外。西晋大书法家陆机《平复帖》真迹,属超级国宝。上有宋徽宗赵佶泥金题签以及“宣和”、“政和”两方御印,距今已一千七百多年。其为草书演变过程中的典型书作,最大特点是隶意犹存,又无隶书之波磔分明,字体介于章草、今草之间。细观此帖,秃笔枯锋,刚劲质朴,整篇文字格调高雅,神采清新,字虽不连属,却洋洋洒洒,令人赏心悦目,字里行间透露出书家的儒雅与睿智。时至清代,此帖辗转流入恭王府。1937年,恭王后裔溥心畲先生丧母,欲出让《平复帖》以供丧事之需。一些前清遗老,如阿联、孟锡圭、朱蓬寿以及末科状元刘春霖等,纷纷致函心畲,对《平复帖》易手表示惋惜。并建议丧事可否从俭,《平复帖》可否暂押盐业银行。同时,又托增湘向心畲转达“此帖为祖传,还是留在本族为好”的意见。其实他们十分担心此宝像恭王府出让的唐韩干《夜照白图》那样流失海外。但溥心畲决意售帖,已无回旋余地。临近1938年除夕之某日,增湘在火车上邂逅老友、古董收藏大家张伯驹。并将此消息告知伯驹。伯驹当即决定请增湘做中人,最终以四万光洋购下此帖。《平复帖》到手,伯驹自然十分珍爱;增湘当然也乐于一饱眼福。除夕良夜,张伯驹与傅增湘一起守夜,所伴之物便是陆机的《平复帖》真迹。伯驹不惜倾家荡产,购得国宝,历经艰险,悉心呵护,并于新中国成立后将其献与国家,现珍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倾其藏书献国家

增湘爱书如命。双鉴楼藏书除为更新流通而不得不少量售出外,绝大多数均保存完好。1944年春,73岁的傅增湘突患脑血栓,半身瘫痪,卧病在床,傅家生活日渐窘境。在以后的艰难岁月里,为维持生计,不得已陆续将一直视如家珍的景佑本《史记》、宋蜀本《南华真经》等出售,以维持生计。在给友人的信中,他谈道:“不能终守,自古已然。吾辈际此乱世,此等身外物为累已甚。兼以负债日深,势非斥去一部分不可。”令人遗憾的是,他收藏的宋刻《后汉书补志》、《魏书》等善本,在出售后便流失海外。痛心之余,遂决定将自己16000余卷古籍捐赠北京图书馆,并遗命家人,将其珍藏的“双鉴”捐献国家。

北平和平解放后,张元济先生探望了重病中的增湘先生,并致函中共领导人,望能对增湘先生予以关照。当新政府委派专人持函前往探望时,他已于1949年10月20日病逝于藏园家中,享年七十有八。安葬于北京西郊福田公墓。

增湘逝世后,家人遵其遗嘱,将包括“双鉴”在内的宋、金、元善本,明、清精刻、名钞、名校本及傅氏手校本,捐赠北京图书馆。《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中,着录傅氏所藏善本书共计280余种。后又将另一批古籍计3.4万余捐赠故乡四川,现藏于重庆图书馆和四川大学。增湘先生如若有知,当含笑于九泉之下矣。

饮水思源,感慨良多。每当我们手执古籍,优游其中时,便应想起曾为无数读书人造福的老翰林,没有他的努力,就不会有如此之多的善本可供查阅,没有他的辛劳,我们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功在当世,惠及千秋,这就是增湘先生毕生追求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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