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人民法院:“80后”婚姻观
时间: 2011-03-10 17:04: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3月10日电(记者 周梦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调研称,“80后”离婚案近年增多,且双方父母“参与率”高。
矛盾
据介绍,近年来武汉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80后”当事人的比例逐年上升。“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多是1980至1985年出生,结婚时间平均4.7年。
“80后”离婚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双方父母“参与”。武汉中院2010年上半年审理的“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均有父母陪同,一多半人请自己父母当委托代理人。
在水果湖街做过多年居民调解工作的樊小红说,小夫妻间的矛盾常常升级为两个家庭的纷争。离婚时双方父母全程参与,是舍不得自家孩子受委屈,有的双方父母会恶言相向、爆发肢体冲突。
琐事
“我老公玩心太重了。婚前我俩一起玩,婚后他还是不求上进,平时晚上10-12时才回来,周末各回父母家,工资卡不交,感觉就像是合租一起的同宿者。经常为此争吵。”郭女士这样解释她的离婚原因。一些“80后”离婚的原因还包括谁做家务、谁做饭、谁带小孩、管得太宽没有自由等。在一次次争吵中,夫妻“吵终人散”。
武汉中院调查发现,“80后”离婚缘由多为家庭琐事。因为他们婚前生活多由父母安排,结婚成家后为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发生纠纷后不能宽容对方,小纷争积淀成大矛盾,导致婚姻破裂。
“财”“子”
父母“参与”离婚与“80后”离婚案中争议的焦点密切相关,离婚争议的主要是孩子和财产。
樊小红说,“80后”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子女很多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所谓“隔代亲”,孙子、孙女和老人感情深,离婚时孙子孙女归谁抚养,父母一般争夺很历害,经常谁也不让步,很难调解。
此外,许多“80后”夫妻的住房是父母出资购买,小夫妻离婚时,买房的钱、装修的钱、还贷款的钱等怎么算,免不了与家长商讨。
珍惜
法官建议,“80后”婚前要深入了解和慎重考虑,避免草率结婚,婚后双方产生矛盾要注重自我调适和互谅互解,考虑离婚行为对子女、家庭的影响,不轻言离婚。
樊小红说,有些小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不一定是坏事,但不要因为家庭琐事而离婚,夫妻之间要学会相互理解和包容。“80后”的父母也应多给孩子传授夫妻相处的技巧,劝和不劝离。
武汉中院法官张红说,其实很多时候如果不是父母参与,也许双方不会离婚。她说,自2004年在武汉中院担任法官以来,她受理的离婚案只有一起是父母劝和的。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80后”在婚姻中遇到问题,首先要冷静思考,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婚姻是现实的、理性的,是一门夫妻双方一起学习的学问,必要时可以找朋友帮忙或是找专业机构咨询。如果真的无法相处,那么放开手,用足够的智慧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