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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内外联动公检法司四力合一形成“重拳”

 发布时间:2011-07-25 14:38 浏览量:512

打击虚假诉讼13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0-12-18 09:15:01  来源: 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陈东升 马岳君 本网通讯员黄胜贤 刘波

为打击虚假诉讼,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创新工作载体,主动牵头与杭州市公安、法院、司法部门联动,推出“内外联动”打击虚假诉讼新机制,使公、检、法、司“四力合一”,形成打击虚假诉讼重拳。

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杭州市两级检察院已受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5,查实的虚假诉讼案件已全部得到纠正,其中,1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9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虚假诉讼增多催生打击机制

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随之出现。为此,杭州市检察院积极谋划,主动牵头法院、公安、司法部门,构建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成功审结了一起由民事虚假诉讼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冯某、俞某夫妻二人欠银行300余万元,但银行对夫妻名下两套房产强制执行时却无能为力。因为在银行提起诉讼期间,冯某、俞某夫妇又分别于2007912112,连续成为另两起借款纠纷的被告,且在法院调解下,以房产抵债很快结案。

   “事情也太蹊跷了,我们告他,他就迅速成为其他人的被告”,带着这样的疑惑,20094,银行向拱墅区检察院提起了申诉。通过调查,拱墅区检察院发现,该案涉及的三起债务官司具有关联性,冯、俞夫妻二人与亲友存在虚构债务、企图转移财产或参与分配可供执行财产的违法犯罪事实。

随后,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并与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派员参与有关会议,共同分析案情,制定侦查方案……最终,被告人冯某犯妨害作证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其妻俞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涉嫌虚假诉讼的借款纠纷案件被依法撤销,银行的合法债权受到保护,有效防止了300余万元国有财产的流失。

报案移送查办实现三大突破

“实践中,杭州市检察机关将八类多发案件作为重点关注和打击的对象。”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志平告诉记者,具体包括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已经资不抵债或已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诉讼转移财产的案件,房地产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又以诉讼方式解除合同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等。

吴春莲说,建立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新机制,我们在各个工作环节上推出不少新举措。一是在发现环节上有所突破。以往是等待当事人上门申诉获取线索,现在形成院内多部门、院外多单位、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律师广泛参加的线索发现新格局。

其次,在移送措施上有所加强。在资源共享、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以刑事立案监督机制进行督促,以自身的侦查职权为辅助,保障虚假诉讼案件的及时立案和追究。

第三,在查办方法上,以往由公安机关单独侦查,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侦查力度有限,现在则建立以侦查部门为主导、多部门主动配合的查办格局,已掌握虚假诉讼相关情况的部门主动介入侦查部门的侦破工作,帮助梳理案情、分析案件疑点、配合侦查部门找准案件突破口,从而形成合力,增强侦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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