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控拦截雷厉风行 澳门“老赖”无处遁形
2015年1月9日
香洲法院
近日,香洲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边控强制措施,在拱北口岸依法拦截了一名澳门“老赖”,成功执行了一件拒绝退还中介费用的执行案件。
潘某系澳门永久居民,与刘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争议,潘某收取刘某房屋中介费用人民币3万元拒不退还,刘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潘某退还刘某房屋中介费用人民币3万元,但是潘某拒不自行执行。刘某虽然官司赢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遭遇到了困难。
通常对于拒不执行的的被执行人,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进行拍卖等程序进行执行,但是在本案中执行法官查询了潘某在珠海市所有的银行、车管所、房产登记中心的财产线索,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通过认真调查,执行法官得知潘某常年居住澳门,在珠海没有经常居住地,也没有大陆的联系方式,难以找到被执行人,潘某因此成为一个“行踪神秘”的被执行人。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根据案情改变策略、另辟蹊径,变查找可供执行财产为查找被执行人,想办法揪出这个“神秘”的被执行人。考虑到珠澳两地居民来往密切,澳门居民常过关来珠海购物游玩,于是执行法官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依法启动“边控”程序,布下一张“边控”大网,静待潘某自投罗网。
最终,神秘的被执行人潘某露面了。在12月份某个深夜,珠海寒风凛凛,潘某再次在拱北口岸边境出现,被珠海拱北口岸边检扣住。香洲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潘某带往法院,先对潘某详细介绍案情,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然后苦口婆心的对其做思想工作,耐心说服教育,并告知潘某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之前将对其限制出入境。潘某经法官教育,认识到其拒不执行的错误并立即通知其家人将3万元现金送至法院,亲手交到申请人刘某手中。法官从接到通知出发到与边检办理交接手续再到将其带往法院,前后仅仅用了不到40分钟。
法官点评: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边境控制措施是指法院与出入境部门合作采取限制已入境的外国人出境或者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的措施。边控是法院对经常过关来往大陆与港澳的“老赖”进行查扣的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对于长期蛰伏港澳的港澳籍被执行人的效果尤为有效。珠海毗邻港澳,在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过程中,今年以来,香洲区法院加大与出入境部门的合作,依法采取边境控制措施20余人次,对过关来往大陆与港澳的“老赖”进行有效查扣。法院利用边控这张无形大网,让执行“老赖”无处遁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