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法官手记】不能简单地调解了事

 发布时间:2014-12-25 16:52 浏览量:1203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gzODEwMA==&mid=201967509&idx=3&sn=b2539759a0492f1b605c9220a0fc70ab&scene=1&key=2f5eb01238e84f7ef0cf38afda7a1afdcac0a7efdc9342b9b4b8f61d143b544feaca577a858295e88c05db95def89ea8&ascene=1&uin=MjQwMjMxMzYyMg%3D%3D&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pass_ticket=f7JaLYN3IauJFx9%2BCK3OcH%2BXzBzduRdoB4QN8A5rjTH7mO%2Fi4jbmPaAeMGVn02Ax

20141223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园科

 最近承办了一件继承案,被继承人张某和李某是一对老夫妻,老两口一辈子勤于事业,节俭持家,却未添得一男半女,只收养了继承人张乙。张乙智力稍逊于常人,生活得也较为清苦,平时自顾不暇。

  好在当地社居委对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生病就医比较照顾,还帮忙垫付医药费。老两口的侄子也时常上门探望照顾、支付医药费。二老虽谈不上安享晚年,但也算终得其所。二老相继去世,生前并未对遗产做出任何处理,众人在清理两位老人遗物时发现了银行卡等物品。张乙得知后,将自己的儿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名下的1套房屋和20多万元存款。而实际上,诉讼只是策略,这个案件的原被告,也就是父亲和儿子之间并无纠纷,两人的意见都是由张乙来继承遗产。

  对案件进行一番梳理后,我又到老夫妻的居住地进行了走访。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不能简单地在原被告间简单地调解了事,真正的“被告”是老人的侄子,他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接下来是确定遗产的具体范围,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我和书记员到多家银行和证券公司,仔细地查询了两位被继承人的存款、基金、股票情况,整整两天奔忙后,最终查实被继承人名下存款、基金达80万元,大大超过了当事人的预期。

  调查结果出来后,双方对法院的工作很是感激,但对如何分配又产生了新的矛盾。通过组织三轮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由原告张乙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名下遗产,张乙给付老人侄子10万元。双方一致对被继承人生前的邻居及当地社居委表示感谢。

  案件圆满落幕。倘若这个案件只是机械处理,仅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会使当事人错失很多本来可以实现的利益,正是有了我和书记员耐心细致的调查,“撞大运”似地跑了多家金融机构,这些原本可能永远沉睡的遗产才得以浮出水面。案件审结,我收获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感激,更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官肩负的责任。

(作者简介:邱园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8510月生,法律硕士。)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