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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不能简单地调解了事

 发布时间:2014-12-25 16:52 浏览量: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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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园科

 最近承办了一件继承案,被继承人张某和李某是一对老夫妻,老两口一辈子勤于事业,节俭持家,却未添得一男半女,只收养了继承人张乙。张乙智力稍逊于常人,生活得也较为清苦,平时自顾不暇。

  好在当地社居委对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生病就医比较照顾,还帮忙垫付医药费。老两口的侄子也时常上门探望照顾、支付医药费。二老虽谈不上安享晚年,但也算终得其所。二老相继去世,生前并未对遗产做出任何处理,众人在清理两位老人遗物时发现了银行卡等物品。张乙得知后,将自己的儿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名下的1套房屋和20多万元存款。而实际上,诉讼只是策略,这个案件的原被告,也就是父亲和儿子之间并无纠纷,两人的意见都是由张乙来继承遗产。

  对案件进行一番梳理后,我又到老夫妻的居住地进行了走访。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不能简单地在原被告间简单地调解了事,真正的“被告”是老人的侄子,他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接下来是确定遗产的具体范围,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我和书记员到多家银行和证券公司,仔细地查询了两位被继承人的存款、基金、股票情况,整整两天奔忙后,最终查实被继承人名下存款、基金达80万元,大大超过了当事人的预期。

  调查结果出来后,双方对法院的工作很是感激,但对如何分配又产生了新的矛盾。通过组织三轮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由原告张乙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名下遗产,张乙给付老人侄子10万元。双方一致对被继承人生前的邻居及当地社居委表示感谢。

  案件圆满落幕。倘若这个案件只是机械处理,仅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会使当事人错失很多本来可以实现的利益,正是有了我和书记员耐心细致的调查,“撞大运”似地跑了多家金融机构,这些原本可能永远沉睡的遗产才得以浮出水面。案件审结,我收获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感激,更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官肩负的责任。

(作者简介:邱园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8510月生,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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