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继承纠纷>遗赠(抚养)

郧西县一女子拒做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12-01-18 10:13 浏览量:641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麻玉国 陈娟)疑妻红杏出墙,丈夫申请做亲子鉴定,可遭到妻子拒绝,法院由此依法推定,孩子同父亲不存在亲子关系,因而判决夫妻离婚。

     
前段时间,家住郧西县城的居民张华(化名)怀疑儿子东东(化名)不是自己亲生子女,将妻子戴珍(化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同妻子离婚,不承担小孩抚养费用。同时,他向法院提交申请,要和东东(化名)做亲子鉴定,以认定是否有亲子关系。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发现,张华同妻子戴珍5年前结婚,并生下儿子东东。这几年张华长年在外打工,妻子在家照顾小孩。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在庭审上,被告戴珍拒绝做亲子鉴定,并私下告诉法官,若做鉴定会对自己不利。原告张华同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显示,在被告怀孕期间,原告因患病精子成活力低尚未治愈。
     
因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加上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佐证,法院遂依据《婚姻法》解释(三)之相关规定,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即其与东东之间亲子关系不存在。
     
昨日,郧西法院判决原告张华同被告戴珍离婚,小孩东东由被告抚养,原告不承担小孩抚养费用。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