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丈夫诉老伴索要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1-09-01 09:33 浏览量:698
丈夫称没有生活来源,索要每月500元;妻子称需要钱治病,无力支付
本报讯 (记者张媛)妻子陈某要求离婚被驳后,残疾丈夫金某以无生活来源,对方拒绝抚养自己为由,向妻子索要每月500元抚养费。昨日,房山法院审理此案。
丈夫称妻未尽抚养义务
昨日,考虑到62岁的金某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房山法院河北法庭把临时法庭设在金某家中,同时邀请原、被告的街坊邻居旁听。金某、陈某都是二婚,结婚时金某没有子女,陈某有一个8岁的儿子,婚后二人又生了小儿子。
据丈夫金某称,以前他开拖拉机搞运输,一年在家不到3个月时间,15年来从没有虐待过大儿子,后来大儿子“一个月挣2000元,没给这个家添过一丁点东西”。他说,今年1月份妻子要求离婚败诉后,便和自己分居再没养过自己,而自己也因伤无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过去自己养家,现在妻子在施工队上班,每天挣50元,要求妻子给付每个月500元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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