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瞒妻子“赠”前妻400万前妻被判归还一半钱款并补偿“前公婆”10万元
1. 丈夫生前瞒妻子“赠”前妻400万前妻被判归还一半钱款并补偿“前公婆”10万元
2009.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法治报记者陈颖婷法治报通讯员王群
2008年10月的一天,对于不久前刚刚失去了丈夫的方阿姨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晴天霹雳——在整理丈夫遗物时,方阿姨发现丈夫在一年前将近400万元的巨款转入前妻李阿姨的名下。
“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归我们两个所有。”对于这笔忽然冒出来的巨款,方阿姨曾多次要求李阿姨归还,但李阿姨以是前夫赠与为由拒绝归还。
协商无果,方阿姨与公婆、养女等一起将李阿姨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和分割这笔钱款。日前,松江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李阿姨将钱款的一半即180余万元归还方阿姨,并对前夫的父母给予10万元的补偿。
妻子:4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方阿姨与丈夫
1995年,童先生与妻子李阿姨离婚。1998年起方阿姨与女儿和童先生共同生活,两人于1999年正式结婚。
“从来不知道他有这笔钱。”方阿姨说,自认识
“他以前一个月也就给我1500元。”尽管自1998年调入某上市公司负责财务工作时,
2005年,童先生被确诊患恶性肿瘤,2008年10月,童先生终因医治无效去世。
“虽然我不知道他有这笔钱,但不管怎样这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
前妻:这是他赠与我的,不属于遗产
李阿姨是
1995年离婚后,两人关系还不错。尤其是在童先生患病的日子里,由于当时童先生与方阿姨产生矛盾,关系不甚融洽,而李阿姨悉心照料童先生,每次寻到偏方就煎好中药,让童先生服用。
“我爸说,他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妈。”
2007年9月,父亲特意带着母亲、姑姑等人去厦门旅游了一次。而在此期间,据童先生的儿子说,父亲不止一次流露出想要补偿母亲的意愿。
2007年10月,童先生分数次从自己账户中将总额近400万元的钱款转至李阿姨的账户。
“这是他生前赠与我的,不是遗产,不应该拿来分配。”对于方阿姨关于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李阿姨在庭审中也提供了部分证据,证明1995年离婚
法院: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理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两个方面,即这笔系争财产的性质及
本案中,尚未有证据表明原告方阿姨与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因此,
《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为有效处分,系争财产的这一半不应再作为遗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