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性暴力纳入立法
发布时间:2014-12-17 11:38 浏览量: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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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 京华时报 张淑玲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反家庭暴力法》正在征集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近,在朝阳区律师协会和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举办的研讨会上,50余名法律专家及律师提出30条修改意见,建议将性暴力、同性恋间暴力等纳入立法。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教授指出,反家暴进入立法轨道,其草案强调了经费保障、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告诫制度等,但是,草案还存在很多不足,“家庭暴力的定义应该扩大,把最重要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都纳入,”李明舜称,目前草案中尚没有将性暴力纳入,这对反家暴实践非常不利。
另外,李明舜指出,反家暴法草案中,最不合理的一条是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一定要依附于其他诉讼,“应该让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作为一个独立的解决家暴的方法,而不是必须依附诉讼才能执行。”
专家及律师们将目光还放在了保护家暴儿童方面,提出应对目睹家暴儿童加大保护力度。
此外,专家及律师们还就同性恋、同居关系间的家暴问题,以及在家暴预防及紧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热议,并逐一对家暴立法草案提出了30条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