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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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女那点事的古代经典判词

 发布时间:2014-11-25 10:31 浏览量: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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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3日  法律读品  刘典

【编注】本文系“读友”推荐,节选自刘典最新著作《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中《关于男女那点事的古代雷人判词》,转载自“法治境界(微信号:law007)”。小编欢迎广大“读友”提出批评建议,更欢迎分享您的观点和思想,来稿请发送至:leo1934@qq.com

中国古代地方官员大都科举出身,他们肚子中墨水多,即便是“判词”这种公文书牍,依旧文采可观。

过去甚至还有判词著作,如樊增祥便刊行过《樊山判牍》,将自己认为得意的司法文书收录其中,其中就有八篇判词;清末董沛著《汝东判语》,内收判词一百多篇,俨然是另一种文学创作了。

而在古代判词中,最好看的又莫过于关于婚嫁的判词,现挑选出十二则精彩的婚案判词,与诸君共赏。

唐代名臣颜真卿在做刺史时,曾经为一件离婚案写过判词,见于他的《文忠集》中。

秀才杨志坚之妻嫌丈夫贫寒,要求改嫁,颜真卿判词曰:“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观。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尊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侮辱乡闾,败坏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杨妻为了自由只好委屈自己的屁股挨了二十大板,却不知道其后杨秀才是不是像同样被妻子抛弃的王欢和朱买臣那样,先穷困而后发达起来。

南宋清官马光祖担任京口县令时,有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房间,于是被押至官府。

马光祖问过案由之后,便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

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

马光祖一见,大加赞赏,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结婚:“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

南宋理宗年间,蔡公谟任某地郡守。桃溪乡有个黄舍生,也就是太学学生,状告自家小妾小蛮,娶她到家三年多了,却生不出儿子来,想把她逐出家门,并要她赔付三年饭钱十千铜钱,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故来告状。蔡公谟看完状纸,提笔写下一首判词:

实封状子判何难,试问因何诉小蛮?只为凤毛无所出,故论鹅眼不曾还。三年蜜意知多少,十索飞蚨亦等闲。寄语桃溪黄上舍,留些阴骘赴阎关。

诗中“鹅眼”、“飞蚨”都指钱,“凤毛”指先人遗留下的风采,“阴骘”即阴德。这件离婚案件怎么处理下文没有记载,有可能是准予离婚,而要黄舍生再赔付小蛮三年“青春损失费”十千钱吧。

明代福建龙溪县张松茂,与邻女金媚兰私通,被金家“捉奸成双”,把张松茂捆将到福建巡抚王刚中的大堂上,金媚兰跟着也跑来了。

王刚中一看二人外貌,都是眉清目秀,举止儒雅,不像是放荡奸邪的小人,便有心成全二人,便问道:“你俩会做诗吗?”张、金二人惊魂未定,听了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问话,都赶紧点了点头。王刚中便指着堂前檐下蜘蛛网上悬着的一只蝴蝶对张松茂说;“如能以此为诗,本官便可免尔等之罪。”

话刚说完,就听张松茂吟道:“只因赋性太癫狂,游遍花丛觅异香。近日误投罗网里,脱身还藉探花郎。”探花出身的王刚中心想此人才思敏捷,而且诗中有悔过之意,很是难得。便又指着门口的珠帘子对金媚兰说:“你也以此为题赋诗一首吧。”

金媚兰略加思索,随即念道:“绿筠劈成条条直,红线相连眼眼齐。只为如花成片断,遂令失节致参差。”

王刚中听罢,不觉击节赞叹。见他二人郎才女貌,年龄相当,便提笔写判词道:“佳人才子两相宜,致富端由祸所基。判作夫妻永偕老,不劳钻穴窥于隙。”二人磕头拜谢。金家见事已至此,也就息事宁人,很快为二人办了喜事。

清朝康熙年间,福建泉州城外的“风月庵”中住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尼姑,该尼姑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想还俗嫁给孙公子为妻,但又怕人说三道四。思前想后,便向州府呈状,请官府恩准。州太爷接状一看,觉得有些可笑,便在小尼姑的呈状上批道:“准准准,准你嫁夫君。去禅心,超梵心,脱袈裟,换罗裙,免得孙(僧)敲月下门。

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

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嘈嘈嚷嚷地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清代江西某地有一孀妇要求改嫁,她递交的讼词只有3句话:“翁壮叔大,瓜田李下,嫁与不嫁?”县令立批三个大字:“嫁!嫁!嫁!”可谓言简意赅至极。

光绪年间也有一寡妇要求改嫁,但因家里公公和小叔子反对而未能,她递交县令的状子上写着:“……翁无婆,年不老;叔无妻,年不小,……”县令阅后在卷上判了8个字:“留则危险,嫁则干净。”虽没什么文采,但简洁明快,不失为一件好判词。

福建莆田县有一寡妇求批改嫁,太守易大人问她嫁给谁,寡妇答:拟嫁给东邻裱画的陈二官。易大人戏判道:“批改嫁,批改嫁,嫁与东邻陈二官。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阑干。嫁!嫁!嫁!”

拾壹

哲学家冯友兰的父亲也曾判过一件偷情案件,冯父时任湖北某县县令。待问明案情后,判决道:“呜呼,玷白璧以多瑕,厉实阶离魂倩女;棼朱丝而不治,罪应坐月下老人。所有两造不合之处,俱各免议。此谕。”

短短几句话,有传说、成语、典故,文采斐然,处理得当,以不涉入私人感情纠纷为原则,难怪此判词当时在县里传颂一时。

拾贰

公元841年,即唐会昌年间,做了半辈子皇帝老师的白居易被任命为刑部尚书。他在任期间,有这样一个案情:某甲与妻子离婚后,妻子犯了罪,请求根据儿子的“恩荫权”(亲属立功可以替自己减刑)赎罪。某甲怀怒,断然拒绝。之后,妻子将向白青天做了汇报。

二性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有,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鸟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抵明刑。王吉去妻,断弦未续;孔氏出母,疏网将加。诚鞠育之可恩,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曷“陟岵”之无情?想《芣苡》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藟》之义,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白大人是站在中国古代伦理纲常的基础上,结合早在《诗经》出现以前就存在的普遍道德规范而得出的结论:那女子的请求是对的,儿子有义务庇护母亲。

为了把这道理讲明白,他先是找了两种鸟说明问题:凤凰虽然因为失去配偶不能和鸣,乌鸟却不会忘记反哺。

然后,他把西汉人王吉搬了出来(王吉因为他的妻子摘取了邻居家的枣而被王吉休弃,后来在众邻里的劝说下王吉才让她回家),接着搬出了中国封建礼教的最敏感部位——孔子家族(家族规定,子孙不许参加被休弃的母亲的葬礼,但是,如果孩子要求尽孝,还是可以通融的)。

白大人似乎言犹未尽,开始在为世人所熟知的《诗经》中寻找典故:即便前夫(“下山”代指前夫)万般愤怒,也不应该阻挠儿子思念母亲(“陟岵”喻思念母亲)的情怀。想想《芣苡》之歌吧(芣苡,就是车前草,古人相信它的种子可以治疗妇女不孕),你就知道妇女喜爱自己儿子的心情了;再好好想想《葛藟》的含义吧(《葛藟》一诗表达子女思念母亲的感情),难道你还忍心不让儿子庇护母亲?

在白大人那里,判词文体全用四六字的句子,非常工整,这份高级判官的工作让白大人过足了瘾,时间一长,远近闻名。当时不少准备考官入仕的人都以他的判词应答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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