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奇葩”:杭州28岁律师竟伪造“胜诉判决书”给委托人
2014年11月19日
澎湃新闻 葛熔金
因为嫌自己参与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太麻烦”,在委托人不断催促之下,杭州的执业律师汪某竟私刻法院公章,伪造了一份《民事判决书》给委托人。
就警方以汪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提出的批捕申请,杭州下城区检察院11月18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不过,“不批捕不等于没事了,他仍将面临起诉、审判。一旦罪名成立,即便判缓刑,律师资格证也会被注销。”下城区检察院相关人士11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1986年出生的汪某是安徽人,河南许昌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成了执业律师。案发前,他在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某知名律师的助手。2011年底,该所接受郑健(化名)委托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郑要求律所代理其状告魏佳(化名)欠钱不还。带汪某的律师认为案情比较清楚,便交给汪某办理。汪某接案后发现,如果案子在胜诉后要执行,还需追加魏佳妻子的连带责任,并需对其妻子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还要查魏佳和其妻子的婚姻关系等。由于嫌麻烦,一直拖着没办。
此后,带汪某的律师和郑健多次催问进展。2012年9月,汪某伪造了一份法院《民事判决书》,并在网上找了家刻章的网店,用80元买了个橡皮泥做的假法院公章,在伪造的《判决书》落款处盖章,将假判决书交给郑健,称“胜诉了”。帮带律师问起该案进展,汪某说已进入执行阶段。
2014年1月,郑健拿着假判决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人员发现后报警。随后,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汪某接受调查,汪某对伪造《民事判决书》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审查警方的批捕申请时,下城区检察院认为,汪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自行前往接受调查,目前也未发现其具有相关社会危险性情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