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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结婚:该脸红的是父女而非户籍制度

 发布时间:2014-02-21 18:37 浏览量:620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4-02/19/content_152706.htm

2014219  检察日报  晏扬

成都市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亲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并未如愿,其父仍不能取得成都户口、办理成都的社保。近日,林丽又将父亲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这桩婚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216日《信息时报》)

    为了钻政策的空子,获取额外的利益,近年来假结婚、假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前年,四川宜宾一男子为多拿拆迁费与妻子离婚、与丈母娘结婚,已经足够令人震撼了,现在居然有人为迁户口、办社保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真是“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利益不惜将人伦道德踩在脚下,发生这样的丑事,不要说当事人,连我等旁观者都感到脸红。

    可是,这件荒唐事并没有受到多少谴责,许多网友以及媒体评论反而对林丽此举给予同情,继而将矛头对准户籍制度,在他们看来,正是现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酿造了父女结婚的人伦荒诞剧。这种说法也许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能忘了更大、更重要的道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遵守着道德律令;“人穷”固然难免“志短”,但有些道德底线和伦理纲常是不能践踏的。当今社会,很多人比林丽及其父母生活得更加艰难,但他们没有放弃对人伦道德的坚守;在过去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很多中国人都是在饥寒交迫中度过一生,但何曾出现过父女结婚的荒唐事?制度固然影响着人性,但把所有道德、人性的沉沦都归咎于制度,未免失之偏颇。

    何况,外地人口到大城市落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在目前并不能说是制度之恶。城市再大,其人口承载能力也是有限的,对外来人口设置一定的入户门槛,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想,目前而言,不管户籍制度怎样改革,也不可能允许所有人任意到大城市落户,这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国情。林丽此举虽有无奈的成分,但谁的生活中没有无奈之事?如果人人“无奈之下”就不讲人伦、不守法律,这个社会将是何种模样?所以,不能把林丽与父亲结婚的荒诞剧,“美化”成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抗争,不能以户籍制度的缺陷,来掩盖这起荒诞剧背后的道德沉沦。

    现实中,一些人通过假结婚、假离婚来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只要做法不是太离谱,没有突破底线道德,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钻空子并不等于违法),大多能获得社会的宽谅,或者视其为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女儿与亲生父亲结婚,践踏了人伦纲常,违反了法律法规,目的不正当,手段很恶劣,如若成功则涉嫌诈骗,我看不出如此荒唐之举有多少值得同情之处。现行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确实不尽合理,但这并不能成为父女结婚荒诞剧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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