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玉门:婚姻家庭纠纷实行人性化调解 发布时间:2014-02-06 15:07 浏览量:621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103026&ctype=4 日期:2014-01-26 中国妇女报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心里的疙瘩解掉了。”日前,甘肃省玉门市玉门镇妇女张玲(化名)对玉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 张玲和丈夫李某都是玉门镇人,因为夫妻矛盾,张玲遭到丈夫李某殴打并致伤。调解委员会接到投诉后,对张玲和李某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李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实施家暴,夫妻两人言归于好。据了解,玉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半年多来,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 玉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妇联和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于2013年6月挂牌,主要开展法律咨询、维权辅导、心理引导等工作,调解员主要由村、社区的妇干担任。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玉门市妇联、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同时为了让人民调解员尽快进入角色,市妇联还安排人民调解员参与法院庭审观摩,使得人民调解员都能持证上岗,独立开展调处工作。 “以心换心”,人性化调解是人民调解员的法宝。在调解进程中,调解员注重情法并融,从传统美德、家庭亲情等角度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很多纠纷及时化解在了基层。 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为了扩大自身影响,玉门市妇联、司法局还把组织建立和职能分工情况制作成宣传资料,发放到纠纷当事人手中,起到“一传十十传百”的宣传效应。特别是利用各种大型宣传活动之际,在街边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玉门市妇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个新生事物,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处理了一批案件,在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同时,将一些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有效化解在了基层,为社会和谐发挥了自己的作用。(本报记者 袁鹏) 发布时间: 2014-01-26上一篇下一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