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护照丢失补办费减半 多部门考试费用下调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在进行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需要办理公证时,原本需要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但从即日起,这笔费用被直接降至4.14万元。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在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中,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实行全面下调。
同时下调的还有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北京市机动车抵押登记、强制性国内植物检疫继续执行不收费规定。
此外,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但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等多个部门组织的考试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比如,外文出版部门中,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下降幅度均超过50%,其中同声传译(含2科)由每人1940元降为每人每科400元。
具体各类考试费用下降的幅度,考试者可以登录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查询。
名词解释
财产公证费用具体下调幅度
受益额 收取比例
20万元以下的部分 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 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 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 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不超过0.1%收取
注: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何谓“受益额”?
“受益额”是指从继承、遗赠中获得的财产增加部分。
比如,一个老人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如果他和孩子共有房产,那他的孩子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只需按房屋价值的50%作为公证费的计算标的;如果是老人独有产权,那其子就得按房屋的全价交公证费用。
缴费算账
以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其受益额正是房屋价值。
如果按照以前2%的收费标准,这套房产需要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
如果按照新标准,这套房产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需要缴纳2400元;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需要缴纳3000元;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需要缴纳36000元。
如此算来,总计需要缴纳41400元的公证费用,较以前大幅下降了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