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苑”家事法沙龙第一期会议记录(未与发言人核对,仅供参考)
赖律师:各位律师朋友好!很高兴参加第一界家事沙龙!我本人主要在台湾从业,真正跨境是相对较少。1992年执业律师,大陆女性嫁到台湾,接触到家暴后接触了大量的大陆女性。发现大陆女性(移民女性)需要维权,所以向台湾中央推动保护妇女!
齐教授:晓林律师为法律工作做了很大的贡献。涉外法律适用法,列入民法典,当时合同、婚姻、收养、继承四部法,后来是物权法,计划五年上五部法完善民法典。当时北大巩献田老师反对物权法应在民法修改后再制定。物权法后是民事侵权法,再是涉外民事法。52-54年培养了五个苏联留学生科院林欣等,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了很多专家收集相关法律,起草到第四稿向人大递交,准备
最高法院为落实涉外民事法律于
赖律师:涉外民事法在家事法中监护权,先定性后才能找到准据法。此审判专业委员会有台湾的委员吗?国际或跨境争,美国人在台湾抢小孩,在纽约报案小孩为失踪儿童。台湾在研究涉外民事法很少管家事法。管辖地的决定C认为在两个国家间跨境是不能潜返,运用媒体关注小孩子的处境。美国法院的判决是有效判决,只是需要到台湾承认。送达合法,小孩被强制给C。国际学者很多认为不可以,管辖法院是自己创造出来的,管辖地法是习惯地法,如果台湾变为管辖地法院能否受理,《海牙公约》的条款中,内地好象有。
赖律师:对美国小孩没有保障。在美国的亲子法,赖律师律师要求做旁听,签证都没下来,被列入黑名单。针对国际事件的态度是什么?家事中,台湾欠缺性别意识。国际私法遇到国际事件中《海牙公约》涉及有多少?《海牙公约》在中国有多大涉及?涉外婚姻:主要看小孩国籍?涉外法是大陆法系的成文法。
赖律师:台湾(40万女性嫁到台湾)、美国、香港、。两岸通婚很多。两岸有条例。
赖律师:台湾不需要审查。在中国还是需要承认?
赖律师:请求确认不侵权的案由有吗?
姜涛律师:在中国只要没有确认有效就不生效,所以不需要提出无效的诉请。
赖律师:台湾收到法院文件一定要签收,但美国不需要。
赖律师:台湾的继承不算婚前的,但夏威夷全算,不仅算婚前的,还算小三的。怎么知道小三的钱是他的钱?小孩听他爸爸说小三的钱是他爸爸的钱,后来小三的钱在小三未参加诉讼就将小三的钱给分了。很快就执行。如果像这种情况下能否提出不承认判决的诉请。
赖律师:此判决不仅是判美国的还判了台湾财产。
赖律师:在台湾提了不承认判决的诉请,在程序上没有通过(未立上案),因为没有依据。
冉维佳律师:在知识产权中有不承认判决。商标权如陆虎没有做这个程序,公司一般按兵不动。
齐:惯常居所在中国称为经常居所。经常居所的定义是在某个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赖律师:国际私法中看得越多越糊涂。
赖律师:台北、台中等以户籍所在地,外国人没有户籍就以住所地。如果台湾人一律以户籍所在地。户政机关的登记。
赖律师:在外登记有效,在台湾未办,台湾也认为有效。如果都是本国人就可以。如果是外国人在台湾,则不承认也不提出必须办,只是身份关系上有区别。台湾有仪式婚,但是必须有两人以上见证,如果是两个人自己关起门来举办的是不承认此婚姻。
姜涛律师:见证人的条件?
赖律师:成年有识别能力,20岁;无利害关系;亲见亲闻;
赖律师:生效证明,但是在香港完全没有。
赖律师:台湾送达文书要做认证。某日将此文件交给某某的认证。跨国案件也可以做专家证言--专家说明。如果专家作证,需要将法律依据写明。
赖律师:在台湾的陈述证据是不承认的,但美国是常用。民间公证人来确认这个签名是我本人写的,然后再去做法院认证。
赖律师:在台湾的法院去认可大陆的判决却很少。在大陆的判决还是要在台湾认可是不对等的一个做法,其实这部分是没有人在说什么。在台湾承认国外的判决一般都会认可,不认可外国判决的还没有碰到。
赖律师:在台湾涉及到财产的国外判决也可以承认的。
赖律师:书面见证王写的并不好,但却对台湾架构很深。其实
冉维佳律师:最高院有一个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姜涛律师:法定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的交叉。
赖律师:法定财产制即分别财产制作为基本财产制。家庭主妇不出去工作可以主张分剩余财产,如果没有剩余财产则没办法分财产。
赖律师:转移财产五年(香港三年)还可以申请追回。
郭台铭必须办登记才生效。
赖律师:如果有资金流向,则认可。律师可以通过资金流向查是否有洗钱行为。要找到关联性律师就可以通过司法调解。
罗敏律师:在大陆不承认财产的判决可能是因为大陆无法查明国外财产并作出判决,所以提前就对涉及财产的判决不予以承认。
赖律师:婚前的财产是婚前的,但是婚后的利息中有一半是另一方的。婚前的财产算作个人的,但是婚后的利息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一半。
赖律师:举证钱放了多少?一般是各管各的。相互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分别管,如果都看上了一样东西,可以商量一人一半。
大家:呵呵严格的AA制。
姜涛律师:婚内主张扶养费怎么主张?
赖律师:可以向法院提,需要交0.1%的管理费。
赖律师:假处分。假处分是一个暂停式状态。探视一般一个月两次过夜,平常可以联络。约定出来后可以约可否带出境。如果法院判决只能在对方同意情况下才这样处理。
假处分是一个待定通行权。用熟悉后用在家事中非常重要,如果把孩子抢来就判给谁,那么孩子太可怜。如果探视权判了,则可强制执行,可以罚款,可以拘留。如果先生将孩子交给奶奶,妈妈看不到,妈妈则可申请法院拘留,这样奶奶就会让孩子妈妈见到孩子。
赖律师:台湾很多方法是直接将小孩抓过来,这样会吓到孩子。七岁以上可以问孩子意见。
赖律师:艺人。贾静雯案是不对的。吴桐妹,台湾协调会有很多人性化的约定,但是这种训斥条款无法执行。但是当时的协议约定会成为以后的攻击点。
判决中可以要求法院18岁以前出境必须要经对方同意。离婚后还是共同监护。如果有些人滥用监护权,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变更判决。如:男方滥用监护权
家庭暴力依据是什么?
赖律师:97年立法,98年全面实施。我现在的基金会家庭暴力法,禁止骚扰令,禁止加害令,包括心理辅导等,子女监护权令......到法院主动申请,验伤单、照片、
紧急保护令、通常保护令、暂时保护令。
保护令的证据要证明身份关系;验伤单;照片;录音带;传讯作证;80%会发保护令。禁止侵害骚扰令。
通常保护令:人证证明不属于事实,则暂保令会自动失效。
赖律师:专职的家事法院,独立的建署,家事调查官,不一定是管理人士,可能是涉政人士。
姜涛律师:各个区都有吗?
赖律师:台北、台中、高雄。家事法是专属管辖。什么是家事?家事法院只做一审,二三审归到民事法,家事事件法。
赖律师:仅限于父母子女关系,不包括祖父母。
潘萍律师: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
赖律师:会强制调解。家事法院的调解讲师,做四个月的调解,劝和平分手,不会撮合。可以不分居,别居是分居六个月,财产可以申请宣告分别财产制。不离婚也可以申请 分居不用判决,用协议分居或事实上分居就可以。事实分居如何举证?由申请分居方举证,分居至少是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邻居也可以举证。
古晓丹:变更孩子抚养权难吗?
赖律师:在台湾变更监护权(抚养权)也不容易。
赖律师:通缉。
候晓婷律师:忠诚协议在台湾认可?
赖律师:可以酌减。夫妻间有十二个条款。
姜涛律师:假如分手财产怎么分的约定有效吗?
赖律师:无效。因为婚姻无法预定。
候晓婷律师:外遇可以告第三者侵权?
赖律师:可以。大概是三十台币。
问:台湾的调解是?
赖律师:调解员是由法院聘请的,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后才进行。
法院和乡镇调解两种。乡镇调解是要由法院重新认证,大部分从乡镇调解中抄写进来。关于离婚几乎不走乡镇,都走法院调解。
两院离婚。如果一方不履行还是打官司。未必全认,法院要重新审。
赖律师:可以用录音等方式举证,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构成。
古晓丹律师:孩子探视权执行难?国内的判决非常粗糙。
赖律师:法院自我设限。家事法院的法官会加很多自己的意思,台湾的家事法院的法官会写的很细,今后会作为一个不履行的情节。台湾法官会去家访,会到医院去做心理鉴定。
冉维佳律师:中国对股权增值部分的金额作保全时,估价很保守,台湾?
赖律师:台湾是可以做鉴定。
赖律师:
黄利琴律师: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此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份额或价值?
赖律师:婚前付部分房款购房,婚后取得财权证,此房为婚后共同财产,房屋现价值减去婚前支付的首付后一人一半(房款-首付款);如果是婚前付部分房款,婚前就取得产权证,此房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一人一半。严格地受房产证取得的时间限制。
刘欣丹:台湾还是一夫一妻制?
赖律师:还是。如果违反一夫一妻则可告通婚罪。重大事由的判离率是70%,通奸罪是判离的一个标准。通奸包括亲密的精神外遇,同吃一碗面。台湾的关系暧昧(如亲爱的,我好想你!)就可以认定为精神通奸,由法官判断。
潘萍律师: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归谁?
赖律师:登记在孩子名下的就是孩子的。如果是道德给付就不可追回,由法官判断道德给付标准。
姜涛律师:意外死亡的继承人如何知道继承财产的范围?
赖律师:国税局报税,通过国税局可以找到财产证据。财产是在税务部门登记的。
赖律师:家事沙龙的下一期何时举行?跨境家事法院的判决如何承认执行?下次我会发在简报中将探视权怎么执行怎么落实等相关问题,呼吁大家一起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