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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九旬"棉纱大王"协议离婚 妻女争产官司未了

 发布时间:2011-09-01 10:09 浏览量:1584434729

  2011-04-20 中国新闻网(北京)


南丰集团创办人陈廷骅。数据图片

     中新网420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著名地产发展商南丰集团创办人、有棉纱大王之称的陈廷骅,2009年遭妻子杨福娥(又名杨福和)以其行为不合理为由申请离婚,案件昨日出现突破性发展,杨一方的申请撤销,双方以分居一年为由同意离婚,附属济助及赡养费条款则以内庭方式处理,离婚条款保密。2名女儿陈慧芳和陈慧慧均拒绝评论事件。

杨福娥于2009年单方面申请离婚,事件闹上家事法庭,夫妇均出动资深大律师助阵。陈廷骅由资深大律师莫树联代表,杨福娥则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案件原安排昨日在家事法庭进行12天聆讯,让双方提交抗辩呈请书。惟案件昨晨以内庭方式展开约1小时的申请后,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午4时以公开聆讯方式颁下离婚令,陈廷骅和杨福娥均没有到庭。

     杨福娥撤销申请离婚

    家事法庭法官黄敬华颁令,表示庆幸可以就案件颁下离婚令,至于附属济助及赡养费的条款细则,将会以内庭形式处理。双方随即以十数分钟以内庭形式处理赡养费条款细则后,陈廷骅的代表资深大律师莫树联在庭外向传媒派发声明:由于双方已分居1年,双方在同意下达成协议离婚。离婚条款的详情则会保密。莫树联解释,杨福娥早前提出的离婚申请已撤销,法官是次是就双方分居1年下同意离婚,离婚聆讯已完结,至于杨一方的申请为何会撤销及原因,莫则拒绝透露。

据了解,杨福娥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幼女陈慧慧误导父亲陈廷骅作出不当的财产分配,有关聆讯目前仍在初步阶段,虽然该案牵涉同一家族的成员,不过牵涉的人物不同,相信是次 

离婚令不会影响该聆讯。

    陈廷骅(89)和杨福娥(87)的离婚诉讼始于2009129,杨指丈夫于2004年至2005年间的行为不合理,遂向法庭申请离婚。案件一直未展开正式聆讯,直至昨日解决。

     传九成半家财充善举

    由于附属济助及赡养费条款以保密形式处理,无法知道2人的财产分配。外界盛传,陈廷骅早年已立下遗嘱,将九成半家财拨作慈善用途,其余留给后人,不过遗嘱属未生效的文件,不可凌驾离婚诉讼的判令。

    另外,陈家另牵涉官非,去年11月杨福娥入禀高院,状告幼女陈慧慧,指女儿在家族成员处理财产上,涉嫌误导父母并违反信托责任,要求法庭颁令赔偿,惟由于杨福娥身体状况不稳定,其代表律师无法向杨福娥取指示,恐对她构成情绪压力,无法向法庭呈交申索书,故案件一直押后,目前尚未有下次聆讯日期。

    据悉,该案除了牵涉母女二人外,大女儿陈慧芳亦扮演重要角色,案件触发点有说是姐妹不和所致,而杨福娥一直支持大女儿。

    杨福娥与幼女官司未了

    另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十大富豪之一、身家估计以百亿元计的南丰集团主席陈廷骅,与妻子杨福娥的离婚案昨日终于了结。不过,杨福娥与幼女陈慧慧的争产官司,则仍然未能了结。

    虽然陈氏夫妇的离婚官司终告一段落,惟家族官司其实仍未完结。杨福娥去年11月入禀高院状告次女陈慧慧,指在200305年陈廷骅分配家产时,陈慧慧向陈廷骅作出失实陈述及施以不当影响,要求陈慧慧赔偿及交代帐目,案件已多次在高院提讯,由于杨的代表律师指未能取得指示,案件一再押后,仍然审讯无期。

虽然有指陈廷骅在患上脑退化症之前已立下遗嘱,指明各后人可分得的份额,以及大部分会留作慈善用途。不过,由于陈仍在世,遗嘱仍未生效,故其大部分财产仍在南丰集团名下,现在杨正式与陈离婚,照理应可瓜分陈的财产,但具体情况如何,双方都未有透露。

责任编辑:NN053(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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