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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演技派”女婚骗坑了一打男人

 发布时间:2011-08-26 14:56 浏览量:1584423457

一年内订婚12次,平均每月一次,骗得25万多元

2011-5-16  浙江法制报  首席记者/金霖萍  通讯员/范宝华 朱剑冰
    
她们将目光瞄向30岁以上的单身男子,以相亲、看人家、订婚等为由,在近一年时间内,不断变化身份,与12个男人分别订了12次婚,共骗得现金及财物价值25万余元———近日,于某、陈某、章某和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伙相亲遇上中意“女孩”

  去年7月25日,有人给兰溪市黄店镇的小伙子童某介绍对象“:女孩叫张晓茜,28岁,浦江县黄宅镇人,在服装厂上班。” 

  童某本不太感兴趣,但因为自己过了而立之年还是单身,实在顶不住父母的唠叨,就在介绍人的陪同下去了趟浦江,和“张晓茜”会了面。 

  见面后,童某对“张晓茜”颇有好感,就一同吃了饭,之后还为她买了衣服。下午2点,在介绍人的提议下“,张晓茜”在好姐妹“小凤”的陪同下,来到童某家。 

  “张晓茜”给童家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临走前,童某父母在介绍人的“提醒”下,给“张晓茜”包了1800元的红包,还给“小凤”、介绍人等4人每人800元红包。 

  过了十来天,童某在介绍人的指引下,花了近4000元钱买了一大堆礼物来到“张晓茜”的家,见过了“未来的岳母”。“张晓茜”还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哥哥在广东开饭店,一个姐姐嫁到了丽水。 

  之后,童某又几次去浦江和“张晓茜”见面,每次都陪她逛街买衣服。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不久就开始谈婚论嫁,并商量好了结婚定金的数额和订婚的日子。 

  8月17日,订婚仪式在浦江一家宾馆进行。童某将事先约好的68000元订金给了“张晓茜”,她按当地礼节当场退回23000元。随后,她在童家住了3天,童某又为她买了一条金项链、一条金手链和一只手机。

  订婚后“女孩”却人间蒸发

  然而童某很快发现,订婚之后的“张晓茜”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再也不像先前那般温柔,以种种理由回避他,对于正式结婚一事,更是百般推托,到后来索性连电话也打不通了。 

  无奈之下,童某决定上门找她,可这一找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张晓茜”的家竟然大门紧锁,而邻居说根本没听说过有“张晓茜”这个人,还说这房子是由两个女人一起合租的。童某一查才知道,自己此前所见到的“未来的岳母”,实际上就是房东老太太。因为当时他和“张晓茜”是用普通话交流的,老太太根本听不懂,于是莫名其妙地当了一回“妈”。 

  去年12月6日,童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张晓茜”姓于,实际年龄已经37岁,浦江黄宅镇人,有丈夫并生有一子。和她一起骗婚的“小凤”姓陈,38岁,也是浦江人。另有两个“媒人”章某和王某,分别是75岁和65岁,兰溪人。

  “女孩”竟是“演技派”婚骗

  被抓获归案时,于某和陈某正在章某的牵线下,对兰溪的另一名男子实行骗婚。当时,她们已经以“相亲”“、看人家”为由,骗得男方现金10800元。她们还继续诱骗男子支付“定金、酒水钱、金器钱”等总共7万元,幸而男方亲友发现了一些疑点,故意拖延支付,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随着侦查的深入,于某、陈某、章某和王某4人的骗婚事实不断浮出水面。 

  在章某、王某的物色和牵线下,于某和陈某从2009年10月开始到2010年12月底,在兰溪市多个乡镇,用假地址、假名字、假父母亲朋关系,根据不同对象,不断变换身份与角色,先后与12名男子订婚。更夸张的是,于某甚至还同时对一个村里的两名男子行骗,一人分饰两角,演技颇高。 

据统计,4人骗取的礼金等财物价值252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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