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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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 儿张贴传单辱继母 儿子被判书面致歉,继母索精神损害抚慰金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1-08-22 10:39 浏览量:443

201153 上海法治报 作者 金玮 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讯 怨恨父亲再婚后关心自己少, 26岁的儿子晓欣 (化名)迁怒于继母,在其所在住宅小区内张贴未署名的传单,用恶毒言词侮辱诽谤继母,被继母吴维 (化名)告至法院。近日,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晓欣以书面致歉信方式在吴维所在地向吴维公开赔礼道歉,致歉信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该纠纷还要从晓欣婴幼期说起,当时晓欣的父母亲离婚,晓欣与母亲共同生活。随后,晓欣的父亲与吴维结婚,晓欣一直与继母吴维素无来往。今年1月底开始,吴维在所居住的小区内多次发现有未署名的传单,恶毒攻击吴维的人身名誉权。这些传单中不但写有吴维的名字,甚至还点了吴维父母亲的名。

晓欣的父亲曾找到晓欣,要求其不要再张贴传单,然而此后这种传单依然在小区内出现,晓欣父亲再次与晓欣交涉,双方发生争执,惊动了警察。当着警察的面,晓欣未否认张贴传单。

今年2月下旬,吴维诉至法院,要求晓欣停止侵权,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吴维主张晓欣实施了张贴传单的侵权行为,又有晓欣的自认,法院予以确认。晓欣在传单中使用了明显贬损吴维人格的词语,对吴维进行侮辱,使得社会公众对吴维的社会评价降低,该行为侵害了吴维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对吴维经济赔偿之诉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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