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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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失踪 儿告叔叔讨房

 发布时间:2011-07-27 10:11 浏览量:602

20110214 01:39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王秋实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小李的父亲长期失踪并被宣告死亡,其叔叔翻建了父亲房屋并占有至今,小李因此将叔叔李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该房归自己所有。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认定该房宅基地属于小李爷爷,驳回其诉讼请求。

19986月,小李的父母离异,年仅8岁的小李此后一直随母亲生活。2001年,小李的父亲外出打工,此后一直杳无音信,去年322日,经小李申请,法院宣告其父亲死亡。小李的父亲在密云县北庄镇杨家堡村有北正房3间,在他失踪期间,小李的祖父和叔叔李某共同对该房进行了翻建。2002年,小李的祖父去世,此后李某一直占用着翻建后的房屋。小李认为,叔叔李某的房屋是在其父的房基地上翻建的,因此房屋应归父亲所有。而他是父亲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房屋理应由他继承。他遂将叔叔李某诉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庭审中,李某不同意侄子小李的诉讼请求,认为房屋是自己出资翻建的,并不是哥哥的遗产。

法院查明,李某对争议房屋进行翻建时,曾经过有关政府机关的批准,属合法建筑,且房屋占用的土地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小李的爷爷,也就是李某的父亲,因此翻建后的房屋并不属于小李的父亲。法庭为此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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