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情感保证金缺依据 女方讨要未获支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情感保证金缺依据 女方讨要未获支持
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0-21 08:36:31
本报讯 男友承诺只爱女友,如若背叛离弃将给付15万元赔偿。分手后,女方手持男方出具的保证书起诉到法院,要求兑付15万元情感保证金。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上述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底,曾在歌厅做过服务员的
为此,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魏九川 张婷婷)
法官说法 婚姻不得强求 感情无关金钱
一审宣判后,本案主审法官就判决理由予以了解答。
法官认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故
就
另外,就二人交往过程中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
因此,法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