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诉现女友索要红利
发布时间:2013-11-05 08:54 浏览量: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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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2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恋爱期间吴小姐家出钱贷款买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两人分手后,前男友李先生卖掉了房子,偿还了吴小姐家的首付款和贷款。最近,吴小姐将李先生及其现任女友诉至海淀法院,讨要两人借款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已受理该案。
吴小姐诉称,李先生和高小姐曾给自己签过一张50万元的借条,这张借条实际就是自家出钱买房升值的部分,两人承诺3个月内偿还,但账到期了两人还不还款。
李先生辩称,吴小姐是自己的前女友,2009年,吴小姐家出了70万元首付、20万元装修款给两人买了一套两居室。不料3年后,两人分手。分手后李先生卖了房子,除了付给吴小姐家70万元首付和银行按揭贷款外,还获得了90万元。李先生将其中的40万元给了吴小姐。
李先生称自己和高小姐相恋后,吴家认为高小姐是第三者,逼着自己和高小姐签下借条。
高小姐则称自己是被吴家人逼迫签的借条,该案是吴小姐与李先生的经济、感情纠葛,和自己无关。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