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不分彼此 分手后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1-08-01 14:41 浏览量:469
作者:万会兵 北京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09-03 11:55:39
小张与小王分手后,因恋爱期间取一方工资卡里的存款问题发生纠纷。原告小张要求小王返还其工资卡里的存款近七万元。日前,房山法院受理了该案。
小张在起诉书中称,其和小王是一对经人介绍相识的恋人,起初由于关系好,小张为了买房,向小王父亲借款七万余元。后小张还了一万余元,剩下的五万余元由小张向小王父亲出具了一份欠条。经双方商量,由小王保管小张的工资卡,每月从工资卡里取款偿还借小王父亲的钱,直至还清。可不久后,小张和小王因矛盾分手,当小张拿回自己的工资卡时,发现卡里仅剩二十多元了。经银行查帐,从小王保管至今,卡里已被取走了近七万元。
小张随即向小王索要5.9万元借条,小王称借条已撕毁,小张就没再深究。然而小王父亲又拿着5.9万元的借条将小张告上法院,法院支持了小王父亲的诉求。小张一想到自己工资卡里的近七万元存款就觉得憋气,于是将前女友告上了法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