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调侃写欠条 劳燕纷飞真索债
发布时间:2011-08-01 14:21 浏览量:470
作者: 杨克元 陆莉萍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4-01-30 09:01:17
恋人间出于玩笑,男方向女方出具了欠款21万元的字条,分手4年后,女方以字条为据向对方索款。因为双方间缺乏存在借款的实质要件,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女方的诉请。
数年前,于小姐与肖先生在读书时相恋。3年后,却是甜蜜不再、劳燕纷飞。分手4年后,于小姐将肖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肖先生归还当年在恋爱期间的借款21万元。为了提供证据,于小姐向法庭提供了两张肖先生署名的欠条。第一份载明日期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肖先生是否有向于小姐借款的事实,法院重点分析了第二张字条。于小姐陈述的借款日期与字条载明的相差1年。字条由于小姐保存,肖先生不存在添改的可能。且其陈述的20万元钱款来源与组成为收入以现金方式存放于家中,与其1999年以前的经济情况并不相匹配。再结合肖先生该段时间患病在家休养,并未从事经商和大宗消费,结合两人几位同窗好友当庭陈述的情况。法院确认双方间不存在借款20万元的事实。同理,根据于小姐对20万元借款的不实陈述,再看第一张借条,双方间称呼具有调侃意味,且两人尚处恋爱期间,故法院有理由相信该笔借款事实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