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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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保证金”下的婚姻像瓷器

 发布时间:2011-08-01 13:42 浏览量:432

作者: 陆志坚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5-10-19 18:38:18

      在江西安义农村,青年男女以签订协议方式迅速确定恋爱、婚约关系,并在男方交纳数万元“婚约保证金”后一同外出务工、非婚同居。但是,“闪婚”过后,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而其中由“婚约保证金”引发的纠纷案频发现象更发人深思。(1018《北京娱乐信报》)

      俗话说:“捆绑不成夫妻”。婚姻是夫妻双方感情的一种自然升华,完美结合,而不是“强扭的瓜”。用金钱捆绑婚姻,采取非感情“水到渠成”的方式,显然违背了婚姻的本质,难以达到完美的结局。

      “上午交钱,晚上同居”是“婚约保证金”的一大特点,没有感情基础,没有家庭责任。为了钱,互不相识的青年男女可以凑合在一起。倘若出现性格差异,或一方淡薄了金钱甚至拥有了更多的财富,纽带断了,貌合神离的“家庭”也就轻意地碎了。

         事实上,在迈向婚姻的“链条”上缺失了恋爱这一环,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就像瓷器一样,虽然“看上去很美”,却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

          而且,这种庸俗化、金钱化的捆绑婚姻,不但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首先,它助长了农村外出人员非婚同居之风,甚至成为农村违规超生的新方式,导致计划外生育现象增多,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其次,极易引发社会纠纷。将经济上的合同关系引入婚姻关系,一旦发现对方不适合自己,分手时往往因“婚约保证金”归属问题引起纠纷,甚至发生家庭、家族间的械斗。第三,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富裕的农户,为筹集“婚约保证金”,不惜四处借债甚至向银行贷款,加剧了家庭的贫困现状。  

      更值得担忧的是,尽管这种“婚约保证金”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且引发的民事纠纷不断,但村民都认可这种婚约方式,并且呈现出向城镇渗透的趋势。倘若任其泛滥开来,必将阻碍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金钱捆绑不了婚姻。为了今后的幸福,为了家庭的和睦,在此,希望我们的青年男女树立正确的婚姻观,风雨与共,相携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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